工资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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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320
颗粒名称: 工资待遇
分类号: G451
页数: 2
页码: 954-9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教师工资待遇的记事。
关键词: 内丘县 教师待遇 工资待遇

内容

科举教育时期教师的工资没有明确的标准。清末,官办学校教师的脩银,由县支付。
  民间社学、义学及家馆、私塾教师的薪俸,由学董(或雇户)和教师双方共同商定,由学生均摊。一般由米、面、油盐等食物和少量现金组成。每年“冬至”前,学生必须将教师工资交讫。
  民国时期,县国办高小教师的工资,由政府拨发,每人月薪低则28元(现洋),高则42元(现洋)。国办初小教师的工资,由学生负担,一般每年学生交纳2元(现洋)(或小麦1斗、小米2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教职工工资实行供给制,每人每月供给小米45~75公斤。1952年改供给制为工资制。教师工资级别依次为26元、24元、20元、18元。1969年,内丘县籍的小学公办教师,绝大多数改工资制为工分制,实行民办公助并改为农村户口,由所在大队分配口粮。1971年底,根据中央指示,将原来下放到农村的教师全部恢复原有工资待遇。
  1984年,内丘县小学教师3级、中学教师5级的基本工资为74元。1985年,国家改革工资制度,教师工资由5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教龄工资、奖励工资。中学教师最低工资为62.50元,依次为68元、74元、80元;小学教师最低工资为50.50元,依次为56元、62元、68元。
  1988年3月,公办教师评定技术职称,次年,技术职称和工资挂钩。
  1993年,全国实行工资改革,中学高级教师最低工资为433元,最高工资为623元;中学1级和小学高级教师最低工资为322元,最高工资为496元;中学2级和小学1级教师最低工资为260元,最高工资为367元;中学3级教师和小学2级教师的工资最低为236元,最高工资为330元;小学3级教师的最低工资为229元,最高工资为313元。到2000年,随着国家对公务员工资不断增加,教师工资也随着不断增加。
  民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实行供给制,由任教所在村庄支付。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民办教师实行工资制,每人每月26~40元。1961年,一部分公办教师下放为民办教师,由于各校区经济条件不同,民办教师的工资也不尽相同,有的每天补助1斤粮食,每月工资26.50~34.50元。有的校区实行工分制,和社员同工同酬。1964年以后,县文教局规定民办教师实行民办公助补贴制,由生产队记中等以上劳动力工分,国家每人每月发补助费2元。1968年后,民办教师按等级发给补助费,工分在生产队照记,年底分红。1980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民办教师由工分制复改为工资制。民办教师的工资由乡统筹或村统筹,工资一般为每月65元。1987年,县文教局统一规定民办教师的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8.5元。1993年后,民办教师的工资不低于100元。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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