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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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268
颗粒名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9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1997年县政府制定了《内丘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暂行办法》、《内丘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暂行办法》。
关键词: 内丘县 生活保障 社会救济

内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1997年县政府制定了《内丘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暂行办法》、《内丘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暂行办法》。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从1998年6月1日起施行,保障标准是月人均60元,保障对象3户,11人,年发保障金1926元。1999年保障标准月人均100元,保障对象5户,19人,年发保障金10788元。2000年保障标准月人均100元,保障对象8户,29人,年发保障金16932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县财政支出。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保障标准年人均350元,保障对象100户,273人,年发保障金32718元。1999年保障标准年人均400元,保障对象98户,290人,年发保障金33181.9元。2000年保障标准500元,保障对象109户,330人,年发保障金54083.20元。农村最低保障资金来源由县、乡、村三级负担,县负担20%、乡负担20%、村负担60%。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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