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4228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劳务市场 |
分类号: | F249.2 |
页数: | 2 |
页码: | 902-90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解放前,业主多自行决定招录务工人员,封建地主则以雇佣形式实施剥削,一般分长期雇佣(长工)和季节雇佣(短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剥削用工得到取缔,开始编制劳动计划。“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等形式进工厂和企业就业。20世纪80年代,全县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村中涌现出大量剩余劳动力,内丘县开始有组织进行劳务输出。1992年5月,内丘县建立了劳务市场。到2000年底,内丘县向外地输出劳动力达3000余人次。岗位技术培训达2000余人次。 |
关键词: | 内丘县 劳务市场 市场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