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4223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劳动仲裁 |
分类号: | D922.5 |
页数: | 1 |
页码: | 900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按照规定及省制定的实施细则,当年10月,内丘县成立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县劳动人事局设立仲裁股。1993年6月按照河北省劳动厅《关于扩大试点劳动仲裁员、仲裁庭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县成立了劳动仲裁庭。劳动仲裁工作着重做好合同签证、劳动仲裁的宣传工作;搞好来信来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进行案件仲裁和争议调解。从1987—2000年底,全县共合同签证8000人次,受理来信来访110余起。 |
关键词: | 内丘县 劳动法 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