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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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219
颗粒名称: 失业保险
分类号: F840.61
页数: 2
页码: 898-899
摘要: 失业保险为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促进劳动合理流动,保障企业职工待业期间基本生活需要,1986年10月1日,国务院发布施行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失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组织管理失业职工并进行登记、建档、建厂和统计。三是筹集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救济金。其缴费标准:1986年10月1日实行时为企业按照保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0%缴纳;1993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110号令《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缴纳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个人缴费标准为个人标准工资的0.5%。
关键词: 内丘县 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

内容

为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促进劳动合理流动,保障企业职工待业期间基本生活需要,1986年10月1日,国务院发布施行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失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组织管理失业职工并进行登记、建档、建厂和统计。三是筹集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救济金。其缴费标准:1986年10月1日实行时为企业按照保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0%缴纳;1993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110号令《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缴纳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个人缴费标准为个人标准工资的0.5%。
  1999年1月20日,国务院2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重新提高了缴费标准,即单位缴费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总额的1%(农民合同制除外),1993年发布的110号令废止。
  1997年4月,失业管理所成立时人员4人。到2000年底有9人。负责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发放以及对职工的规范管理。全县参保单位共98个,其性质有集体、国有、事业等,参保人数10030人。截至2000年底,共征缴失业金280万元,发放82万元。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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