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4176 |
颗粒名称: | 人事劳动 |
分类号: | D630.3;F249.27 |
页数: | 1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清代,知县由吏部选拔任用,知县以下编制有县丞、主簿、典史、教谕等官职及三班六房等办事人员。民国时期的县政府公职人员,起初多数人是清代留任官吏,后来则多数是上级国民党组织委派。1937年底,抗日县政府成立,公职人员的阶级成分发生根本变化,多为曾受剥削压迫的贫苦家庭出身。抗日县政府成立初期干部及勤杂人员共有2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分工更细,干部数量由少到多,素质由低到高,队伍逐步发展壮大。2000年底,全县干部达4242人。同时干部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工资福利逐步提高。旧时的作坊工人,店铺店员等多由业主自行决定招收、辞退及给付工钱。 |
关键词: | 内丘县 人事 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