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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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080
颗粒名称: 义务兵役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1
页码: 8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5年至197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内丘县实行义务兵役制。新兵征集期间,由县委、政府、人武部(兵役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办公室,负责新兵征集工作。其程序为宣传动员、适龄青年报名、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四个阶段。同时,对全县18—40周岁男性公民、16—40岁女性公民,凡身体政治合格,经登记,编入第二类预备役。退出现役士兵,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经登记,编入第一类预备役。1957年9月,根据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停止了对第二类预备役的登记工作。1962年,根据上级指示,内丘县对1950—1954年转业的副排级以上干部,及1955—1962年服役期间授予准尉以上的转业干部,全部进行了预备役军官登记。
关键词: 内丘县 义务兵 兵役制度

内容

1955年至197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内丘县实行义务兵役制。新兵征集期间,由县委、政府、人武部(兵役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办公室,负责新兵征集工作。其程序为宣传动员、适龄青年报名、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四个阶段。同时,对全县18—40周岁男性公民、16—40岁女性公民,凡身体政治合格,经登记,编入第二类预备役。退出现役士兵,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经登记,编入第一类预备役。1957年9月,根据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停止了对第二类预备役的登记工作。
  1962年,根据上级指示,内丘县对1950—1954年转业的副排级以上干部,及1955—1962年服役期间授予准尉以上的转业干部,全部进行了预备役军官登记。从1955年至1977年全县累计征集新兵7482名。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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