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消防安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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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01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消防安全管理
分类号: TU998.1
页数: 2
页码: 818-819
摘要: 本文讲述了行政机关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消防 安全 管理

内容

消防组织 1975年4月,县公安局组建消防股,编制3人。1983年2月,消防股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编制。是年5月,成立棉麻公司专职消防队。1992年1月,消防股改为消防科。5月,县成立防火委员会。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均成立5人防火领导小组,各村成立3人防火领导小组。1994年末,全县重点防火单位73个,其中一类10个,二类20个,三类43个,重点单位配备专职防火员1—2名。消防队总数达70个,义务消防员1660名。1998年消防科更名为公安消防大队。2000年,全县消防重点单位32个,共有消防车1辆(属棉麻公司)。公安消防大队仍为中国人民武警部队编制,同时受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共有人员2名,设队长1名,队员1名。
  消防监督 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预防火灾发生是县消防工作的主要内容。1990—1994年,消防部门共组织检查1215单位次,发现隐患1927处,其中重大隐患9处,督促整改1926处,审检建筑项目51个,解决存在问题86起。1995年,《消防技术规范》颁布实施,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其规定对有关单位的消防队员进行了培训。
  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于9月1日颁布实施。次年10月1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颁布实施。2000年1月1日,河北省又颁布实施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此后,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有关法规组织县有关单位消防人员进行了学习,并不断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消防培训 消防部门除对专职人员及义务消防人员进行知识、技术培训外,还负责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每年夏收前,配合电力、农机部门对投入夏收的电工、机手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1985—1994年,平均每年培训机手786人次,电工483人次,同时严禁机具“带病”作业。1995—2000年,平均每年培训机手2300人次,电工600人次,培训易燃易爆物品从业人员265人次,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243人次。
  消防设备 1974年,县社棉麻公司由上级调拨一辆解放牌消防水罐车,为内丘县最早的消防车辆。1986年,上级又调拨棉麻公司一辆新型解放牌消防车,淘汰了旧车。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城镇多层楼房不断增多和对消防工作不断的宣传教育及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消防器材也逐渐增多。1994年,全县有消防水罐车2辆,轻便消防车4辆,手提泵2台,防火栓30个,消防水池24个,灭火器238具,水垄带1760米。1995—2000年,新增防火栓2个,消防水池8个,灭火器568具,水垄带3450米。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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