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3653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封建经济制度 |
分类号: | F023 |
页数: | 2 |
页码: | 579-580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土地改革以前,在内丘县土地占有量极不平衡,少数地主、富农人均占有较大比例的土地,多数农民人均占有较小比例的土地。据民国26年《冀察月刊》统计:内丘县地主、富农仅占全县人口的10%左右,却占有全县37.4%左右的土地。平原区的西丘村共240户,土地5000多亩,其中10户地主、富农就占有土地1000多亩。山区白塔村的恶霸地主刘善莹在白鹿角西川、北川及邢台县宋家庄川均占有相当数量的土地和山场。由于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占有量严重不均,地主、富农放债收租,不劳而获,无地或少地农民被迫租地耕种或为地主、富农做雇工,深受租佃、雇佣、高利贷的剥削。 |
关键词: | 封建 经济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