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3645 |
颗粒名称: | 现金管理 |
分类号: | F832.1 |
页数: | 1 |
页码: | 575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现金管理是有计划地组织调节货币流通的重要手段。1950年,县人行根据国家规定,开始对县内机关团体、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现金实行统一管理。核定各单位库存现金限额,限定现金使用范围,县内、外经济往来,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除发放工资、向农民收购农副产品及零星开支外,不再使用现金。超限额收入的现金送存银行,超限额支付现金,从银行提取。1960年始,现金管理范围扩大到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队企业。1988年始,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库存限额,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需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进行核定。 |
关键词: | 金融 金融管理 现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