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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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593
颗粒名称: 内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其他题名: 简称县联社
分类号: F832.7
页数: 2
页码: 562-563
摘要: 本文讲述了内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951年,内丘县部分农村筹建合作互助性质的金融小组,这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雏形。1953年,在农村合作化运动中,内丘县53个乡都试建了集体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即农村信用合作社。县人行设农村信用股,以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加强指导。1957年撤区并乡,内丘全县合并为26个乡,信用合作社相应合并为26个。农村信用合作社自1956年始受县农行领导,不设县农行期间受县人行领导。1996年12月,根据199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组建为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内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迁胜利路西段路南新址办公。
关键词: 内丘县 金融机构 县联社

内容

内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县联社) 1951年,内丘县部分农村筹建合作互助性质的金融小组,这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雏形。
  1953年,在农村合作化运动中,内丘县53个乡都试建了集体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即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均由社员代表大会产生,资金由社员入股作本,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股金分红制。县人行设农村信用股,以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加强指导。由于信用合作社能够解决社员的生产、生活困难,存、贷款方便,颇受群众欢迎。1957年撤区并乡,内丘全县合并为26个乡,信用合作社相应合并为26个。1961年,内丘全县划分为15个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亦随之合并为15个。农村信用合作社自1956年始受县农行领导,不设县农行期间受县人行领导。
  1996年12月,根据199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组建为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内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县联社),迁胜利路西段路南新址办公。明确其是按合作制原则,自愿入股组成的集体所有制合作金融组织。其职能是管理、指导、协调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服务组织。本社社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各种结算业务,调剂农村信用社资金余缺和其他工作。
  1998年2月,县联社辖15个乡(镇)信用合作社,1个营业部,183个农村信用代办点。
  2000年,县联社辖12个农村乡(镇)信用合作社,1个直属营业部,2个信用合作分社,1个储蓄所,149个农村信用代办站,从业300多人。联社内部设办公室、财务电脑科、业务科、审计科、保卫科、资金保全部、监察室等7个科室,编制17人。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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