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581
颗粒名称: 税务机构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2
页码: 557-558
摘要: 本文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丘县税务局陆续在各区设立税务所或税务员,以加强税收管理。
关键词: 内丘县 税务管理 税务机构

内容

明代,县衙户房、课税局司税收。
  清沿明制。
  民国初年,内丘县公署设征收处管理赋税。民国17年(1928),内丘县设财务局后,财务局管理税务。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民党县政府南逃,其税务机构亦随之消亡。
  1937年末,内丘县抗日县政府成立后,由县政府经济科管理税务。1940年,经济科分设为财政、粮食两科,由财政科管理税务。1942年,财政、粮食两科合并为财粮科,仍由财粮科管理税务。
  抗日战争胜利后,由财粮科管理农业税(公粮),农村建设科管理工商税。1947年,内丘县设立“德合总店”,管理工商税。
  1948年7月,设税务局,在官庄、金店设税务所,在诣仁、柳林设1名税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丘县税务局陆续在各区设立税务所或税务员,以加强税收管理。
  1958年,财政、税务合并为财政局,财政局内设专门股室管理税务。
  1961年8月,财政、税务分开单设,税务局内设秘书股、税政股、会计股,在城关、柳林、官庄、侯家庄设税务所。
  1968年,税务局与财政局合并为财税局。
  1981年4月,财政、税务再次分开,复设税务局。税务局内设办公室、税政股、人秘股、会计股、利润监缴股、企业股、征管股,在城关、金店、官庄、柳林、侯家庄设税务所。1985年,设县直税务分局。1989年到分设前,其间县人民检察院曾向税务局派设税务检察室,以加强涉税案件的查处。
  1994年,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局),分设始,国税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税政股、会计股、稽查队、下辖县直税务分局和城关、金店、官庄、大孟、柳林、獐獏、侯家庄7个税务所。1995年增设信息中心,1996年增设发票管理股,1997年增设涉外税务分局。1999年,涉外税务分局撤销,税政股和征管股合并为税政征管股,政工股改为人事教育股。2000年3月,县直税务分局、城关税务所合并设立城区税务分局,大孟税务所、官庄税务所、金店税务所合并设立大孟税务分局,侯家庄税务所和獐獏税务所合并为獐獏税务所。
  2000年末,国税局内设办公室、税政征管股、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发票管理股、信息中心、监察室、稽查局,下辖城区分局、大孟分局和柳林税务所、獐獏税务所,全系统编制79人。
  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局),分设始,地税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税政股、会计股、稽查队,下辖县直税务分局和城关、金店、官庄、大孟、柳林、獐獏、侯家庄7个税务所。
  2000年末,地税局内设办公室、税政征管股、计划会计股、政工股、监察股,下辖县直税务分局和城关、金店、官庄、大孟、柳林、獐獏6个税务所,全系统编制60人。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内丘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