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营业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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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546
颗粒名称: 工商业营业税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
页码: 549
摘要: 本文讲述了工商业营业税内丘县于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工商业税暂行条例》之后始征,其中包括营业税、所得税、摊贩业税和临时商业税4种。所得税按年度盈利总额依200元为一级,全额累进计征,税率为5~30%,1958年停征。摊贩营业税以资本额为等级,按级定额征收。临时商业税,是对无固定营业场所的行商征收的税,税率4~5%,1952年后粮食、棉花、药材为6%,其他为8%,1954年税率统一改为8%。1958年5月工商营业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关键词: 内丘县 工商税 营业税

内容

工商业营业税 内丘县于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工商业税暂行条例》之后始征,其中包括营业税、所得税、摊贩业税和临时商业税4种。营业税税率1~15%。所得税按年度盈利总额依200元为一级,全额累进计征,税率为5~30%,1958年停征。摊贩营业税以资本额为等级,按级定额征收。临时商业税,是对无固定营业场所的行商征收的税,税率4~5%,1952年后粮食、棉花、药材为6%,其他为8%,1954年税率统一改为8%。1958年5月工商营业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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