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工商税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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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535
颗粒名称: 明、清工商税收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页码: 546-547
摘要: 本文讲述了明代工商税收称为课税。崇祯十五年《内丘县志》载内丘县课税共计1837.6贯。清初征自工商方面的税赋有盐税、牙税和当税等。盐税称为盐课;牙税是向牙行或牙商征收的一种税;当税是民间开设典当,应呈明地方官,转清布政司颁发当执,按年纳税。清后期朝用巨增,课征加大。咸丰时,为镇压太平天国筹措军饷,开征厘金。厘金分百货厘、盐厘、洋药厘和土药厘。光绪年间,开征烟酒税,以货课征,从量计征,每公斤征收制钱32文,后又改为每公斤征银2分8厘。
关键词: 内丘县 工商税 明清时期

内容

明代工商税收称为课税。崇祯十五年(1642)《内丘县志》载内丘县课税共计1837.6贯。
  清初征自工商方面的税赋有盐税、牙税和当税等。盐税称为盐课;牙税是向牙行或牙商征收的一种税;当税是民间开设典当,应呈明地方官,转清布政司颁发当执,按年纳税。清后期朝用巨增,课征加大。咸丰时,为镇压太平天国筹措军饷,开征厘金。厘金分百货厘、盐厘、洋药厘和土药厘(进口鸦片和国产鸦片)。光绪年间,开征烟酒税,以货课征,从量计征,每公斤征收制钱32文,后又改为每公斤征银2分8厘。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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