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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财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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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49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政管理
分类号:
F812.2
页数:
5
页码:
532-536
摘要:
本文讲述了民国及其以前,内丘县财政管理无资料可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按照国家规定,内丘县财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有预决算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控购管理与监督、会计管理与核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财政监督与服务。
关键词:
内丘县
财政
管理
内容
民国及其以前,内丘县财政管理无资料可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按照国家规定,内丘县财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有预决算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控购管理与监督、会计管理与核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财政监督与服务。
预决算管理
预算管理包括: 1.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1953年始实行预算制度,并以货币为单位,采用历年制,即以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为一个预算年度。年初按省、县级财政收支系统的划分及规定的收支项目要求,编制全年财政收支预算,预算交县人民政府初审,中共内丘县委员会定审。1954年始,执行预算立法编审程序,预算由财政部门编制,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省、地财政部门备案。2.预算执行。3.预算科目。
决算管理包括: 1.收支结算。2.决算报表。金库制度,县设金库,负责办理税款收缴和拨款支付业务。
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范围 内丘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健全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初,预算外资金范围很小,数量很少。当时,列入预算外的资金只有农村乡自筹,各部门自收自支不纳入预算的资金。1954年将企业奖励基金和大修理基金,中小学的学杂费收入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零星杂项收入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范围。自1958年始,先后将企业留成、缴纳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营业税、工商业所得税的企业缴纳的四税附加、农业税附加、一些部门用自筹资金兴办企业的利润等,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1983年,按照河北省确定的全省县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范围为:(1)地方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包括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公用事业费附加、县办工业利润留成、集中的企业折旧基金、公房租赁收入及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工商部门的事业费计量管理及鉴定费收入、监理费、房产管理收入、校办工厂收入、宾馆招待所收入、中小学学杂费和勤工俭学收入、劳动调配费、机关杂项收入、市场管理收入等)。(2)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管理的各种专项资金。
1986年河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规定,全省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范围:(1)农业税附加、公用事业费附加、教育费附加、集中的企业折旧基金和预算外企业的上缴、公用房租收、以电养电收入。(2)事业行政单位的宾馆招待所收入、中小学学杂费收入和勤工俭学收入、校办工厂收入、房产管理收入、社会福利事业收入、广播电视事业收入、车辆管理收入、工商管理收入、集贸市场税收分成等各项行政收费。(3)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各项专项基金:基本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企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4)各主管部门所属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企业收入和专项基金。
预算外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地方财政部门的事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福利和奖励支出、国营企业的更新改造和大修理支出、其他支出等。
两项资金管理 1.国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2.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
专项资金管理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县政府设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
财政支农周转金及有偿资金管理 财政支农周转金及有偿资金是为支持农村农业及工副业的发展而建立的专项资金。
控购管理与监督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计划调控的重要内容,社会集团购买力是指社会集团用国家拨付的经费和集体资金购买非生产性商品。内丘县境内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等属控制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上下一致提倡节约,反对浪费。
1960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开始具体实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
1966—1976年,控购工作中止。
1977年,控购商品调整为30种;1980年,控购商品调整为32种;1982年,控调商品调整为31种;1985年,控购商品调整为17种;1986—2000年,控购商品几经调整,其中主要控购商品有:汽车(轿车、旅行车等)、大轿车、摩托车、录像设备、空气调节器、各种音响设备、无线移动电话、照相机和放大机。
会计管理与核算
会计管理 内丘县财政会计事务管理始于1985年。1992年,县财政局设会计事务股,专门负责财务会计事务管理。其职责包括:培训全县财会人员、管理全县会计核算制度。是年,开始严格会计资格管理,从事会计的人员,要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993年,国家改革会计职称评定制度把原会计职称由评定改为先考试后评定。1994年,财政局开始组织会计师注册考试工作。
会计核算 1.预算会计。分会计科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账务处理原则与会计报表。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会计科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账务处理原则与会计报表。3.农业税征解会计。包括税款的征收和解报业务核算。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包括企业财务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 1978年以前,企业管理实行统收统支,期间也曾短期实行过“利润留成”制度、企业基金制度和盈亏包干制度。各项制度都发挥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历史作用。1978年以后,本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精神,在整体规划加大的方针下,则受全县统一计划的约束和指导,在发展商品经济、繁荣市场方面,采取财权适当下放以扩大企业自主权。财政对企业资金的管理,采取财务审计的方法。审计内容主要是企业基金分配比例和运用的是否合理。从客观上对全县财政资金运用加以平衡。企业流通资金则视企业流通性质而定,一般以企业在经营上能灵活周转为原则;消费基金,实行工资和经济效益挂钩,即在上年周期的基础上控制在经济效益增长率的70%;积累基金运用合理,县直企业在每年初编造企业经营规划时,必须上报审计予以审核。年终编造企业经营完成报表时,亦必须同时上报审计部门予以审核,发现问题,审计部门必须予以咨询并有权予以处理。
1977年前,国营企业利润全部上缴县财政,亏损由财政弥补。
1980年以后,对县办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试点。利润留成是按企业的五项费用(技术措施、产品试制、劳动保护、固定资产购置、简易仓棚建筑),以及企业的奖励基金,超计划利润分成(40%)等各项费用之和,所占同一时期实现利润的比例来确定留成比例,一定五年不变,资金大部用于扩大再生产,适当照顾职工福利。
1981年,实行“利润包干、超收分成”的办法。即按国家核定上缴利润实行包干。包干部分,一部或全部留给企业自行支配;分成部分,国家60%,企业40%。之后,又于1983年先后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和第二步“利改税”的改革。第一步“利改税”的主要内容是:大中型企业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税后的利润,除企业的合理扣留外,采取递增包干、固定比例和调节税等方式上缴财政。国营小型企业实现的利润,则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纳税后企业自负盈亏;第二步“利改税”,则完全以征税比例上缴财政。此后,便完全运用利税改革,对县直企业进行监缴,由财政局分季度督促企业依率缴纳。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基本建设的自筹资金,须经财政部门审查资金来源确实正当。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主要分为全额管理、差额管理、企业化管理三项内容。
国有资产管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是公产土地房屋,但是数量较少。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土地征用日渐增多,国有企业规模日渐扩大,加之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等第三产业发展,内丘县国有资产总量扩大。20世纪90年代以前,本县未设专门管理机构。1991年,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专门负责管理。以后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清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内丘县国有资产管理分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两部分。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 主要包括资产的清查、建账和规范建制,资产出租、出售收入及使用管理,资产的产权登记,资产的年度统计。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清产核资、统计报告和国有资产的经营。国有资产经营主要是优化资产配置引导企业向集团化发展。将企业资产出售给企业职工,以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为主的“先售后股”为主的股份制经营形式。引入破产机制,盘活存量资产,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破产,保护国家、债权人合法权益,盘活存量资产。
财政补贴
价格补贴 内丘县的财政价格补贴始于1980年。主要补贴类型有国营工业企业按国家计划生产的产品因计划成本高于国家规定出厂价格而发生的亏损,以及在同期内降低产品出厂价格所发生的亏损。县办企业关停后,企业退休及伤残人员的工资和财产维护管理费,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物价上涨给予职工的价格补贴。其项目有县办亏损企业补贴、煤炭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物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其他价格补贴。
肉食补贴 内丘县肉食补贴始于1985年。根据国务院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通知精神,对生猪价格放开后,给城镇居民以适当补贴,使大多数居民不因猪肉涨价而增加经济负担。发放对象为吃商品粮的城镇户口居民和离休、退休、退职回乡仍吃商品粮的人口。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元。1990-1993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集体企业)职工(含离退休职工)每人每月增加肉食补贴2元。
财政监督
财政监督与税收物价大检查是维护财经纪律和推动增收节支,促进各种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内丘县财政局设专职监察员负责财政监察工作。1987年设监察股。
自1986年始,遵照国务院通知,每年进行一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并临时从财政、税务、审计、物价、银行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内丘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1991年,内丘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由临时机构改为常设机构,
隶属财政局领导,与财政局监察股合署办公。对内实施监察职能,对外实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职能。1999年又改为财政稽查队,2000年初升格为二级局财政监督检查局。
财政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 1995年11月报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准,注册登记成立了“内丘县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执行业务。
利润监缴 1956年前国营企业应上缴的利润,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1956年始由税务部门办理,财政部门监缴。1958年停止办理利润监缴,1962年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利润监缴再次停顿,1972年重新恢复利润监缴工作。1983年始,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后,上缴利润改为征收企业所得税。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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