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征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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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2825
颗粒名称: 水费征收
分类号: TV697
页数: 1
页码: 2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从20世纪60年代初,县对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所提供的用水开始征收水费。当时北岭、马河、马庄、石河4座水库由国家进行管理,征收水费。其他各村队管理的水库工程则基本上不进行水费征收。
关键词: 内丘县 水库管理 水费征收

内容

从20世纪60年代初,县对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所提供的用水开始征收水费。当时北岭、马河、马庄、石河4座水库由国家进行管理,征收水费。其他各村队管理的水库工程则基本上不进行水费征收。
  北岭灌区于1961年开始征收水费。当时征收水费的标准是:放水浇地0.3元/亩次,提水浇地0.15元/亩次,当年征收水费2000元。从1961—1981年底因各种原因共收水费3.79万元,仅占实灌30.93万亩应收水费的1/3。1981—2000年,由于天气较旱,以上4座水库蓄水远远满足不了灌溉用水,故征收水费工作一度停止。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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