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2787
颗粒名称: 建筑市场管理
分类号: F713.56
页数: 1
页码: 2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1946年到1996年建筑市场管理概况。
关键词: 内丘县 建筑市场管理

内容

自1946年开始,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负责建设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建筑质量、价格等方面已有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城建单位订立合同,相互制约,由银行进行资金监督。20世纪60年代以后,建筑市场由计委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基建股负责管理。
  1993年,由县计委牵头,吸收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城建局、公证处、土管局等部门,成立了建筑工程招标委员会,专门负责县内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1994年6月,河北省政府公布了《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资质管理、发包承包、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内丘县建筑市场依此逐步走向规范化。1994年,内丘县规定:全民和集体单位凡投资在5万元以上、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项目,均需按照本单位申请报建、办理资金申报表、完备征地手续,由计划委员会立项并实行招标投标、质量监督等程序进行。1994年,全县全民和集体建筑项目(不包括技改)11个。建筑面积20769平方米,投资772万元,其中投标项目6个,面积16848平方米,投资656万元,分别占全县建筑的56%、81%。取得了透明度高、工期短、见效快、质量好的效果。同年还对无报建手续、无招标投标、无质量监督的6个建筑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共罚款6万元。同年受监工程26项,其中市优良工程2项,占8%;合格工程24项,占92%。
  1996年12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由计划局划归建环局。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内丘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