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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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2451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页码: 1-2

内容

一、本志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为通志,纵贯古今、详今明古。上限尽力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为2000年底。特大事件、个别事物、或重要图片为求其完整,可适当延伸,但不超过2005年底。
  三、本志以现行建制区域为记述范围,历史上曾属内丘县管辖而后析出的地域不在本志记述范围之内,但与本政区有联系的人或事应予记载。
  四、本志设置为中编体结构,采用传统的述、记、志、传、表、录诸体裁。在继承志书“横列编目、纵写史实”传统的同时,采用了“宜纵则纵、宜横则横、勇于创新”的编纂方法。同时还附录了多篇调查研究报告文章等,以增强志书的著述性。
  五、语言除引用文字外,均采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文字力求简洁、严谨、朴实、流畅,并尽力采用通俗易懂,富有文彩的语言。引文可随文括注或直书出处,需说明的词句加括注。本志突出了亦文亦图、图文并茂的表现手法。
  六、纪年方法: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采用中国历史传统纪年,书写朝代年号,括注公元纪年;1949年10月1日之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其中“公元”省略;公元前简称“前”,“前”字不能省略。
  七、人、地称谓:全志以第三人称记述,人名直书其姓名;地名,以现行标准地名为准,使用古地名时括注今标准地名;政区、党派、组织、机构、会议、文件等首次出现时一律使用全称,同时括注简称,而后可用简称。鉴于“丘”、“邱”字在县名中交跌混合使用,故依地名标准化要求,除在沿革中表述外,县名一律用“丘”字。
  八、数据数字、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可用旧志或档案中的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使用县统计局的数字,缺者用主管单位或档案馆的数字。各项经济指标除小部分按规定的不变价折算外,其余大部分用当年数字。数字书写,历史文献摘引、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凡表示数量的,用阿拉伯数字,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使用阿拉伯数字,行文中的几分之几或百分之几用汉字;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用汉字,并采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公元纪年,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用阿拉伯数字。1949年10月前用原计量单位。从1949年10月起,以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采用公制计量单位,有标号或代号者,可在数字后直书计量单位名称,其后括注标号或代号。
  九、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县内各单位和统计部门以及旧志和社会调查等,经考证鉴别使用。所用资料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注明出处。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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