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粮库遗址商代遗存所反映出来的文化交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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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粮库遗址》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2128
颗粒名称: (七)粮库遗址商代遗存所反映出来的文化交流
分类号: K878
页数: 2
页码: 287-288
摘要: 粮库遗址中出土不少的蚌、贝类遗物。其中蚌类遗物中大部分为河蚌,乃邢台当地河溪中所产,但贝类遗物种类较多,绝大部分应为东部或东南沿海地区所特有,这些遗物的拥有非文化交流而不能得。从更大的地域范围来看,在整个商文化控制区域内,从早商到晚商,都与东部或东南部沿海地区保持着密切的文化交流活动。在殷墟西区的平民墓中,也常见用贝随葬。邢台粮库及其附近的商代遗址中,都发现为数不少的卜骨和卜甲遗存。对这些卜用龟甲兽骨材料的来源,尚未有人专门加以讨论,也未有过正式的科学鉴定报告发表。这些资料都可证明,邢台粮库遗址也曾与北方地区青铜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交往。
关键词: 文化交流 粮库遗址 商代遗存

内容

粮库遗址中出土不少的蚌、贝类遗物。其中蚌类遗物中大部分为河蚌,乃邢台当地河溪中所产,但贝类遗物种类较多,绝大部分应为东部或东南沿海地区所特有,这些遗物的拥有非文化交流而不能得。
  从更大的地域范围来看,在整个商文化控制区域内,从早商到晚商,都与东部或东南部沿海地区保持着密切的文化交流活动。如在邢台以外的商代遗址和墓葬中,背上穿孔的贝类遗存都有大量出土,在邢台以北的藁城台西商代遗址和墓葬中,已有不少的发现。③在邢台以南的安阳殷墟、郑州商城、偃师商城遗址,无论在遗址或是在墓葬中,都有较多的贝类发现,如郑州二里岗时期的一座平民墓中,就出土贝类遗存460枚。④在殷墟西区的平民墓中,也常见用贝随葬。如GM272中,就出土350枚;⑤在小屯东北地的妇好墓中,竟发现多达七千余枚贝类遗存。①我们暂且不论这些贝类遗存在商时期是否作为货币而存在,但就其大量出现于商文化遗址中而又非本地所产来看,至少可以证明当时曾存在着频繁的文化交流。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周厉王元年“楚人来献龟贝”,说明在中国三代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向中原地区贡献龟和贝的事实,这也与中原地区大量存在非本地所产的贝类遗存的现象相符合。
  邢台粮库及其附近的商代遗址中,都发现为数不少的卜骨和卜甲遗存。对这些卜用龟甲兽骨材料的来源,尚未有人专门加以讨论,也未有过正式的科学鉴定报告发表。据宋镇豪先生推测,本地产的可能性最大,但也不排除有部分他来的可能。②有不少学者曾对殷墟出土的卜用龟甲和兽骨进行考察研究,③发现殷墟之卜用龟除来自南方、西方之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外,还有部分卜用龟来自商王朝的东北方国。如殷墟出土的卜甲甲桥刻辞“竹入十”。竹为殷商王朝北土的侯国,记竹国入贡卜用十龟。竹国即《史记·秦本纪》“齐桓公伐山戎,次於孤竹”,正义引《括地志》云:“孤竹故城在平州卢龙县十二里,殷时诸侯国也。”址在今河北省抚宁县东。
  另外,殷墟甲骨文记:“妇妟示五屯”(《合集》6177)、“晏来牛”(《合集》9178),是记载有关晏国与中原殷商王朝已有通婚、进贡牛牲或卜骨之往来的史实。
  由此可证,以殷墟为中心的商文化中心控制区的卜用龟和卜用肩胛骨确有来自北方侯国的可能。
  邢台粮库等诸商代遗址,位于上述孤竹国与中原殷商王朝交通要道上,甲骨文既然记载有殷商王朝北土今河北卢龙一带竹国入贡卜用龟甲及北京琉璃河一带妟国入贡牛牲的史实存在,那么,邢台地区商代遗址中的卜甲和卜骨的来源除本地生产者外,也不排除有北方地区传入的可能性。此外,在邢台粮库遗址的中商文化层中出土的C型瘦高体筒形鬲(如ⅢT16④B:3、ⅢT25⑤:1),也明显具有北方青铜文化(尤其是夏家店下层文化)同类器的特征。
  这些资料都可证明,邢台粮库遗址也曾与北方地区青铜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交往。

知识出处

邢台粮库遗址

《邢台粮库遗址》

出版者:科学出版社

本书系统分布了邢台粮库遗址的发掘成果,客观全面地综述了该遗址先商、中商、晚商时期的遗迹、遗物。对于研究邢台地区商文明提供了新的有价值的资料,此外还介绍了该遗址发现的汉、唐、宋、元至明清各阶段墓葬的发掘新收获。这批科学发掘资料的系统整理和初步研究,将有利于解决豫北冀南地区考古学中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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