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大北涧沽18村,早经垦作水田,享有厚利。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唯一号: 021932020230001568
事件名称: 1936年大北涧沽18村,早经垦作水田,享有厚利。
文件路径: 0219/01/object/PDF/0219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T00033_00.pdf
事件类型: 环境事件
起始时间: 1936年
发生地点: 宁河县

事件描述

1936年“大北涧沽18村,早经垦作水田,享有厚利。倭奴(日人)……查知大利所在,强占民田十余万亩,且招韩农(朝鲜农民)千数百家(注:4300名)为其佃户,……造成肥美稻田约有六十华里面积……迫令每亩领价一、二元不等,当时已垫稻田每亩价值千元内外,旱苇各地每亩价值四、五百元。所有18村,三千余户,丁口一万余人,均不领价。倭奴拘各地户,……勒令出售”。(此“大北农场”,即后来日寇“米谷统制协会”所属之“蓟运河电化水利组合”)。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河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