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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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74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中医
分类号: R192
页数: 2
页码: 647
摘要: 本文记述看宁河县中医历史悠久,中医药业源远流长,医药俱兴。明、清及民国初期,以个体开业行医和私人药店的医疗形式存在。行医方法多样,包括药店专门卖药、聘请医生坐堂看病、自己开药店坐堂,以及无药出诊行医等。
关键词: 医药 人员 宁河县

内容

宁河县中医历史悠久,中医药业源远流长,医药俱兴。明、清及民国初期,以个体开业行医和私人药店的医疗形式存在。行医方法多样,即:一、药店专以卖药盈利;二、聘请医生坐堂看病,坐堂医生的报酬按处方药费分成提取;三、自己开药店,自己坐堂;四、无药出诊行医,靠出诊费和在固定药店内提取药费分成。
  县境内名医流派,在民国年间,曾有四大名医流传:一、晚清秀才于祝三,见物行医,其人聪明,知识渊博。善宗各家之长,辨症灵活,长于温病,名望出众。二、李心齐,晚清秀才,因父母丧,不允科举。先教书,后发奋学医,苦攻《黄氏八种》,熟读《医林改错》,精于妇科。民国初年,名气极盛。三、李绍余,家境富有,其人能医善画,精于伤寒病。四、靳馥坡,熟读《温病条辩》,称“温热派”。
  新中国建立初期,宁河县中医仍以个体开业为主体。1953年,出现联合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在个体开业的基础上,自愿组成联合诊所。1956年,小联合诊所和个体开业医又组织成较大的中医联合诊所或中西医联合诊所,这些联合机构系集体所有制性质。1952年,国家对私人行医,制定了中医诊所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医诊所须向当地人民政府领取开业执照,方能行医。对无照行医者,予以取缔。同时,宁河县也制定了中医诊所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53年至1955年经县人民政府卫生科批准,发给中医个体行医执照65户(附个体开业医名单)。同年3月,县卫生院设中医门诊部,1956年建县医院中医科。同年,又有一座地段医院,4个区卫生所,分别从中医联合诊所吸收10名中医、药务人员加入公立医疗机构。
  1972年以后,逐年有中医派进市、区级医院进修,以提高素质。并从1978年始,每年一次,进行考核,成绩记入档案,做为晋职晋级依据,促进了中医学习的自觉性。1980年10月,根据天津市技术职称等规定,经考核批准晋升主治中医师2名,中医师11名,技术管理中医师5名,技术管理药剂师1名。1982年,招收3名中医考核后,定为中医师。
  1981年,县医院加强中医科建设,充实中医药人员,市卫生局拨专款1万元,建中医病床10张。1984年9月,集中全县中医骨干力量,成立县中医医院,设病床50张。同年9月18日,卫生局召开中医学术交流会,交流论文18篇。
  自新中国建立后,中、西医结合工作有很大发展。1974年,县召开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到1986年,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各种疾病已达1646例。1986年,全县有中医师20名,中医士50名,中药剂士11名,中药剂员10名。至1989年,全县有中医师79人,中药师20人。一般医院均开设中医门诊。
  附:宁河县历史著名医案选
  于祝三医案:
  1927年,芦台一产妇患产后风,高热抽搐,昏不知人,牙关紧闭,家人以碗喂以汤水,患者一口将碗边咬碎,众医不知所措,拂袖而去。请祝三往诊,开一小方,嘱以炼银锅炸童便为引,一剂而平。
  马伯峰医案(一):
  原芦台镇十二村一车夫,其妻患产后中暑,高热朦胧,奄奄一息,时逢战乱,兵马如薪,道路堵塞,伯峰见产妇危在旦夕,精神不知,先嘱曰:你要坚持定能治愈,随书重剂石膏诸药一方,亲自往返取药煎汤,一剂而安。
  马伯峰医案(二):
  民国年间,军阀战乱,邂乱津门,有妇产后二便不通,急迫不能耐,诸医束手,求治于先生,乃出一方,遂出大黄甘遂汤,凡三剂而愈。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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