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史概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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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38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历史概述
分类号: F327.21
页数: 1
页码: 201
摘要: 文章介绍了中国河北省宁河县农业的历史发展。
关键词: 历史发展 农业 宁河县

内容

宁河县农业历史悠远。据考古资料记载,战国晚期至西汉前期的田庄坨古墓葬出土的陶罐中即有谷物籽种;潘庄镇也曾出土汉代铁制农具残片。说明宁河境内当时已经出现自耕形式的农业生产关系。东汉建安十一年(206年),曹操北征凿通泉州渠,沿海及内河漕运迅速发展,促使沿岸农业的发展。宁河人民在从事渔盐、漕运业的同时,开垦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公元207年,为北征乌桓供给军需,在今宁河镇建“备粮屯”,囤积军粮。屯田形式的土地官有制也随之而生。汉以后,战争频繁,不断增加的军费、军粮取之于当地。负担租税的自耕农民,越来越多地脱离官府,沦为豪强地主的佃农。土地逐渐为少数人占有,农民则大部分依靠佃耕和出卖劳动力为生。元代,官府强行征购土地,实行军屯,至元年间“大都近县辖屯田1.57万公项”,生产关系再度变化。明代,据《顺天府志》记载,政府下令流徙人民回乡复业,并施行“开中盐法”,不断开垦荒地;宣宗宣德年间,又规定直隶地方“民间新开荒田,永不起科”(见《明经世文编》)。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这些分给农民的新垦耕地称为“民屯”。新型的土地占有关系使农业一度复兴。清代,王公贵族圈占土地,“增租夺佃”,民不聊生。时,宁河县辖耕地5980.4项,而被圈占的宫地、官地、屯地、边地、贴军地共达1900顷。顺治十七年(1660年),刑部尚书杜立德(宁河镇人,有传)题本中载:他们“或强占园地,吞霸菜亩;或拆毁房基,推坏房屋;或夺坟地,而破冢殃民;或强掠器具家伙、日用之细,逐民诈财,不一而足”(见《清史档案》)。封建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农业凋蔽,加上封建地主巧取豪夺,农民大量流徙或改营他业。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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