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今日河东》 报纸 |
| 唯一号: | 020720020230014681 |
| 颗粒名称: | 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 |
| 其他题名: | (2006年9月7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
| 分类号: | D632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根据《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的有关规定,该条例的目的是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供支持和帮助军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军人及其家属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的优惠政策。对于违反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该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
| 关键词: | 河东区 拥军优属 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