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河东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的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4413
颗粒名称: 关于选举河东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的决定
其他题名: 2006年8月21日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分类号: D621.4
摘要: 本文主要内容是关于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决定。
关键词: 河东区 选举工作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根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和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选举河东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工作决定如下:
  一、关于选举代表的时间
  选举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工作,于2006年8月至11月进行。2006年11月15日为选举日,以此日作为计算年满18周岁选民的时间。11月15日至18日进行投票选举。
  二、关于代表名额
  根据选举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的规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河东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名额仍为248名。
  三、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
  按照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关于“市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3人的增至27人”的规定,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7人。
  四、关于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设立河东区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主持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区选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选举的各项具体工作。各街道以及选民较多划分两个以上选区的单位成立选举工作组,负责组织、安排各选区的选举工作,其职责由区选举委员会确定。
  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
  2006年8月21日

知识出处

今日河东

《今日河东》

今日河东紧紧围绕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和成就、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百姓需要的工作生活知识,全面、及时、通俗地体现在报纸上,以满足读者对时政信息和生活资讯的多种需求。

阅读

相关地名

河东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