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户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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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9357
颗粒名称: 为落户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分类号: TU99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河东区环保局为了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规范执法和强化监督、从严治政和严格队伍管理。该局通过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聘请环保监督员、设立局长监督电话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并严厉惩戒不良行为,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关键词: 河东区 环境保护局 绿色通道

内容

本报讯 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会精神,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精心打造服务软环境,为企业落户我区开辟绿色通道。
  一是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了简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做到审批公开、透明,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区环保局按照精简、效益、统一的原则,制定了《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管理若干规定》,明确科室职责,实行限时办结制,凡属该局审批权限内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行一次性告知,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立即到达现场,勘察厂址及周边环境状况,对符合环保要求和标准的,均予以批准,审批手续一律不超过5日内办结;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主动为企业出注意、想办法,向企业提供技术含量高、可靠性强、价格低的治理设备;加强内部协调,减少重复性检查,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二是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为优化执法环境,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该局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聘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街道有关人员为环保监督员,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征求意见、参与环保执法等形式,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办事,执法必须做到2人以上到场,坚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设立局长监督电话:23020534。三是从严治政,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管理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河东区公职人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严厉惩戒渎职行为。如果遇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办事不认真等,够不上行政处分的不良行为,一经核实,该局将按照不良行为情节的轻重,对其作出责令赔礼道歉、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直至辞退等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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