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表彰200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综治办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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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9196
颗粒名称: 河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表彰200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综治办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分类号: D63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和市、区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的意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保持了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优秀综治办和先进个人。经过研究决定,对50个先进集体、4个优秀综治办和9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关键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先进集体 优秀综治办

内容

2002年,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创建活动更加扎实,保持了我区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优秀综治办和先进个人。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河东区二号桥街道福贤里社区居委会、天津工业大学等50个先进集体,春华街道综治办等4个优秀综治办,孙卫平、许辉等98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新的业绩。同时,希望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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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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