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河东报》 报纸 |
| 唯一号: | 020720020230009024 |
| 颗粒名称: | 公共场所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消毒指导原则 |
| 分类号: | R512.93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河东区非流行区的公共场所应注意通风和保持环境卫生,无需专门消毒;流行区的公共场所需要加强通风和保持环境卫生,并对重点部位和频繁接触的器具进行消毒;消毒的重点部位包括电梯间、卫生间、柜台、桌椅、沙发、门把手、水龙头、公用电话、电梯开关、公共厕所、交通工具内部等;每日消毒一次,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可适当增加消毒次数;消毒药品具有腐蚀性和刺激性,要科学合理地选择和使用消毒产品;非典型肺炎病人污染过的场所由专业队伍消毒。 |
| 关键词: | 河东区 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