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不少单位制订了诸如“八不准”、“十严禁”、“十禁止”之类的廉政规定。遗憾的是,许多“不准”的禁令并未得到很好地遵守,不少制度甚至流于形式,成了摆设。分析原因,并非制度本身不好,主要是督察工作未跟上,“不准”的“下文”不到位。
一项制度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是否可行,更取决制度推出之后的执行是否得力。重订制度,轻督察落实几成我们社会的一大痼疾。面对社会上的种种屡禁不止的现象,有些人不去反思检查制度执行得怎样,而是一味地推出新的制度,结果制度越订越多,执行越来越差。陷入“订制度——不执行——再订新制度——仍执行不了”的怪圈。督察出权威。制度的权威性存在于严格的监督中。我们既要重制度建设,更要抓制度落实,也就是要在制度的“下文”上下工夫。这样才能树立制度的权威,各种“不准”才能得到有效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