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河东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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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8359
颗粒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河东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其他题名: (2002年12月11日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分类号: D630.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河东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评价和要求,强调了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进程的重要性。
关键词: 河东区 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内容

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赵艳珍主任代表河东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赞成报告对过去五年取得的工作成绩与经验的总结。过去的五年,常委会在中共河东区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区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上水平的工作基调和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决定权、任免权得到有效的行使,代表工作更加活跃,常委会自身建设有了新的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绩,为促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会议对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在中共河东区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要求和市、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与时俱进、力争上游、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的基本要求,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要围绕区委和本次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提高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和实效性,为实现区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把河东区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开放型服务型现代化新城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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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报

《河东报》

《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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