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关于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河东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即将届满。我区广大选民将要参加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活动,这是我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这次换届选举是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区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和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新形势下进行的。选举肩负历史重任的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对于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的工作,促进我区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于2002年8月中旬至10月底进行。
8月12日至9月15日,为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发动,使选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深入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宣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天津市选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使广大选民进一步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这一阶段要做好选民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打好基础。
9月16日至10月7日,为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阶段。主要工作是划分选区,成立选区领导小组,进行选民资格审查,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公布选民名单,分配代表名额。凡应在本选区参加选举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列入选民名单,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应当从选民名单上除名;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在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取得医院证明后经区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2002年10月28日为全市统一规定的选举日,计算年满18周岁选民的时间以此为准,即,1984年10月28日(含28日)以前出生的。10月7日公布选民名单、选举日期和地点,发放选民证。
10月8日至10月31日,为提名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区内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10月12日,区选举委员会汇总各方面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和情况,按选区张榜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组织选民对代表候选人名单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区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于10月22日按选区张榜公布。10月23日至10月27日,各选区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10月28日至31日进行投票选举。
全区广大选民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这次选举活动,选出高素质的区人大代表。我们要通过选举区十四届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全区人民群众中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热情,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行动,开创我区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迎接党的十六大、区第八次党代会和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胜利召开!
天津市河东区选举委员会
200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