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领导亲自进行高层次督查制度化。决策机关对决策的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已成为领导工作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由决策机关的领导进行的高层次的督查,对促进决策落实能起到更大的作用。一些领导机关正在制定相应的制度,以保证这种督查形式能长期坚持下去。
二、各级党政系统办公室之间或与职能部门联合督查经常化。由党政机关办公室或组织党政机关的有关职能部门对这些决策进行联合督查,是决策的需要,也是督查工作达到高效率、好效果的需要。
三、督查方式方法多样化。随着督促检查工作的逐步正规化、制度化,督促检查必将趋于多种形式,也可能形成以行政方法为主,配以其它一些督查手段,使督促检查的方式方法不再拘泥于某种模式,更好推进决策的落实,提高督促检查的效果。
四、情况反馈网络化。随着督促检查工作向各行业各个层面扩展,会逐渐形成覆盖面广的情况反馈网络,使落实情况快速、准确、多层面地反馈上来,使领导更快、更多、更准确地掌握决策落实和真实情况。
五、专项查办规范化。从立项到办结的全过程,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有严格的程序,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达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举一反三促落实”。使专项查办确实起到办好一件,影响一片,促进决策真正落实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