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委《实施意见》),中共天津市河东区第七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河东区实际,讨论研究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指导党的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通过的《实施意见》,是落实中央《决定》的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更好地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我们党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迎接新挑战、新考验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我区新世纪初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今后5年,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拓展新思路、增创新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我们要努力把河东区基本建设成第三产业发达,区域经济繁荣,商务功能完备,集散贸易活跃,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优势明显,社会事业兴旺,文明、整洁、开放的现代化新城区。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关键要有良好的作风作保证。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事关河东区跨越式发展的大计,事关河东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我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总体上是好的。多年来,区委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使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同时,也必须看到,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指出的党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我区也程度不同地存在。主要表现在: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有的思想不够解放,观念滞后,开拓进取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不够强;有的轻视理论学习,不注重研究思考问题,不善于学以致用,习惯于照抄照搬照转,工作缺乏创造性;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严重,作风不深入,工作不扎实,调查研究质量不高,会议多、文件多、应酬多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有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少数党员干部革命意志衰退,贪图享乐的思想有所滋长,自律不严,生活作风要求不严格,群众有意见。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或是任其发展下去,将会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削弱我们团结奋斗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影响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我们必须对全区党的作风状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主流是好的,又要看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紧密结合实际,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措施,使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得到改进和加强。
二、明确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以解决党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发扬优良传统,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把我区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党要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就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
就必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不断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
党的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必须把总体要求同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任务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全面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开拓创新、知难而进,关心群众、真抓实干,艰苦奋斗、拒腐防变,使我区党的作风有新的明显进步,使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使广大群众看到实效,增强信心。
三、进一步抓好学习和教育,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抓好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必须十分注重教育。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抓紧抓好,常抓不懈。以提高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目的,紧密联系我区党的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加强针对性,扎实有效地进行。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思想作风建设在党的作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深刻认识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和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通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上来,不断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抓住重点,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要把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同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本部门、本单位党的作风建设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党的思想路线、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教育;突出抓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纪律的教育;突出抓好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反腐倡廉、艰苦奋斗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创新意识,强化群众观点,严守党的纪律,保持廉洁自律,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要分层施教,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针对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的不同实际,分层施教。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区分不同层次,设置不同的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区级领导干部要集中一定时间开展学习。处级领导干部要分期分批到党校集中学习。全区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要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整风的精神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五个作风”,结合实际,抓住重点,查找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落实责任制。
要拓宽渠道,扩大教育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挖掘新的教育资源,拓展教育的空间,扩大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有线电视、河东报等新闻舆论媒体和各种教育活动载体的宣传教育作用。继续发挥党校党员和干部教育主阵地作用,把学习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纳入党校教学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配备的“三机”作用,努力使作风教育进社区,切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党员。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有健全和完善的制度作保证。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对于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的各项要求、各项制度和各项规定,都要坚决贯彻执行,决不走样;对于我区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规定,都要继续坚持,狠抓落实;还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主动改变不合时宜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一套便利的、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
加强思想作风的制度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区委要在连续几年开展创新、全面上水平、跨越式发展大讨论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继续坚持每年围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展专题讨论和创新实践活动,在我区进一步形成鼓励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生动局面,做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使我们的思想和各方面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要不断创新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从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形势出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区情和各自的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际。要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改进干部考核办法,尽快建立淘汰机制,对那些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求虚名、不务实效的干部,该退的退,该下的下。对那些善于把革命性与科学性、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敢闯敢试、真抓实干,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干部,要积极支持,大胆使用。
加强学风的制度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解决好不重视理论学习,不善于学以致用,工作缺乏创造性的问题。要加强学习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中的规定要求,继续严格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认真落实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和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到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学习的制度。认真落实《河东区关于贯彻<2001年-2005年天津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区处级领导干部轮训一遍。对领导干部参加点名调训情况、中心组学习情况、在职自学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好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好班子,领导干部不能评为优秀档次。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把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
加强工作作风的制度建设。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按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要求,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切实解决作风不深入、工作不扎实、调查研究质量不高,会议多、文件多、应酬多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问题。各级领导机关要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区级领导干部每年要有两个月以上的时间、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有三个月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做比较系统的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探索规律,指导工作,并亲自动手,完成1至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区委把调查研究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健全和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区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每人都要确定一个居民区作为联系点,深入社区,联系群众。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处理重要来信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与各界群众交朋友制度;坚持领导机关“公仆接待日”和热线电话制度;坚持和完善信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与困难职工、困难群众建关系、结对子制度。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坚持和完善全区无会日制度;严格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规模,减少领导陪会;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小时,提高会议质量。减少对领导干部参加会议活动的报道,为典型让版面,为群众让镜头。减少文件、简报,提高信息质量。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再发文。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区内不搞用餐招待。严格控制表彰、庆典活动,党政领导干部不参加各种名目的应酬性庆贺、剪彩和迎来送往活动。正确认识和评价干部政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标准。今后要把分管工作有没有新的改进,群众工作生活状况有没有新的改善,作为检验作风建设有没有成效的重要标准。
加强领导作风的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重点解决有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缺乏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各级党组织都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准则。要继续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坚持“三重一大”必须提交党委、常委会议集体决定,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问题要提交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决不允许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决不允许违背集体决定自行其是,擅自行动。决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搞成不受组织约束和群众监督的“领地”。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区委每年要对各级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检查。今后凡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违反民主集中制,长期闹不团结,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要采取组织措施,并追究责任。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宣传、群众、财经、外事、保密工作等纪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和报告纪律执行情况的制度。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办法,严格遵循干部工作规定,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逐步实行党委任免干部表决制。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回避制度。制定我区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
加强干部生活作风的制度建设。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严格执行中央关于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巧立名目出国旅游;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强化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清理和取消“小金库”、执收执罚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党政机关与所办经营性经济实体脱钩等规定。上级机关不得向下级机关、党政机关不得向企事业单位以各种方式转移费用负担。严格执行区委关于公务活动食宿接待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不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区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管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建立健全廉洁从政情况的定期报告制度。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根据市委要求,区委要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把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
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机制和方法
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机制和方法,逐步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要建立健全党内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加强班子内部的监督。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证党员享有的知情权、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权利。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就作风建设向上级党组织做出专题报告。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将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纳入监督范围,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切实加强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重视群众意见,全力支持维护和保障群众行使监督权。要增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正确看待群众监督,把群众监督作为代表群众利益、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民主意识、正确运用权力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证。要结合每年一度的党员领导干部评议考核工作,组织群众评议领导干部作风,并把群众意见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要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的范围。要发挥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的作用,把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拓宽民主渠道,加大透明度,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对待新闻等媒体单位的舆论监督,做到闻过则喜,善纳忠言,认真整改,不要向新闻单位提出不适当的要求。区新闻单位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对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成绩突出的典型要大力宣传,积极扩大正面影响。同时,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重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的,为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利益的,群众投诉多、意见大的部门及其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通过批评教育而又不认真改正的,新闻媒体要给予公开曝光。要正视问题,勇于反映问题,党政机关要在《内参》和《信息》上,敢于揭“短”、亮“丑”,同时实行工作责任追究。要制定和建立开展新闻宣传、舆论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民主监督。要重视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要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党风特约监督员,监督全区党的作风建设。要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动与民主党派进行协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要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努力探索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实现形式,使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更加富有成效。
通过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等机制和方法,使我区党的作风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和改进。
六、进一步加强对党的作风建设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服从大局,整体推进,从严要求,标本兼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务求实效。
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率先垂范。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关键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求下级做到的,区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发扬好的作风,又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作风建设负总责。当前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特别要抓紧解决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不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尽快取得群众比较满意的实际效果。
进一步健全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一致、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分管领导要重点抓,有关职能部门要具体抓,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抓到基层,切实抓出成效。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等有关工作部门要依据区委《意见》,进一步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规范性制度,并充分发挥好检查指导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区委将派出督查组,对贯彻中央《决定》和市委、区委意见的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促检查的重点是:是否对党的作风建设高度重视、摆上突出位置;是否查找出本单位、本部门在党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目标责任;是否做到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严格要求,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对中央和市委明令禁止的,是否立即停止,能够做到的,是否马上去办,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是否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带领全区人民抢抓机遇、跨越式发展,为完成新时期的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