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全区经济工作要上水平,各项工作都要上水平,司法工作也面临全面上水平的新任务,这也是新形势下对全面加强司法工作的新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创造全区良好的执法环境尤为重要。5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的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提出,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就是促进司法工作全面上水平的重要举措。
保证和监督法律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权力和职责。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于1993年、1994年分别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根据这两个规定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决定近期对区公检法三机关实施《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和评议。这是确保全区司法机关秉公办案、公正司法的需要,也是强化人大监督的需要,有利于加快依法治区的步伐,有利于理顺群众情绪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推动司法工作上水平。搞好这次执法检查,要从大处着眼,一切为了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同时,也要从小处着手,通过解决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提高认识,改进作风。
近年来,我区司法机关经过集中教育整顿和争创活动,执法作风有了进一步改进,执法水平也有了新的提高,这为推进我区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法治保障。区人大常委会把群众关注的打击刑事犯罪问题作为检查内容,可以说是正当其时,因此说,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尤为重要。公检法机关及有关方面,要从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高度,提高对这次执法检查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主动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按照人大提出的意见,认真搞好整改,真正收到实效,达到预期的目的,推进全区司法工作全面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