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青石家万顺当被抢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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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青文史第十四册》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532
颗粒名称: 杨柳青石家万顺当被抢案始末
分类号: K292.1
页数: 5
页码: 196-2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咸丰年间,天津卫有八大家族,其中石家即为杨柳青的石家。石家起初以漕运起家,后来涉足粮棉贸易和开设当铺等业务。石家在津城及周边乡镇拥有众多当铺,几乎每个以“万”字为名的当铺都是石家的产业。石家的两个当铺最为知名,一个是中兴当,另一个是万顺当。1884年,万顺当遭到抢劫,案件历经两年才得以破获,6名罪犯被抓获并缴获赃物。尽管万顺当的遗址已不存在,但杨柳青的石家大院仍然存在,并作为古镇杨柳青的历史文物而被保护。以上是关于杨柳青石家及其当铺的一些历史记载。
关键词: 杨柳青镇 万顺当 被抢案

内容

清咸丰年间,对天津卫的“八大家”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即“韩、高、石、刘、穆、黄、杨、益照临”。这其中的“石”,指的是杨柳青石家。其家族以漕运起家,后贩运粮棉,开设粮号、当铺。在清末的杨柳青称得上一手遮天,在津城也算得上富甲一方的豪绅巨贾。
  在1878年1月29日第1771期《申报》第2版《穷黎苦况》)一文对杨柳青石家有这样的评价:杨柳青距津城三十里,烟户五万家,为附城之大村落……又闻该村数万家,惟石氏一族为村中杰出,在本村开有万兴典当。余如津城及附郡乡镇所有煤、铁各大号招牌上有“万”字者,大都皆石氏店业。
  确如上述所言,津城及周边乡镇,买卖字号凡有“万”字者,多为石家产业。仅当铺而言,《西青区志》记录有:“固安县的万生当、信安镇的万福当、唐官屯的万吉当、胜芳镇的万聚当、杨柳青的万顺当以及永清的当铺等。”几乎是哪里有他家的土地,哪里就有他家的当铺。此外,天津市区的万胜灰厂、万有姜厂、万有酱园、万庆成纱布庄,也均属石氏家产。
  在清末的杨柳青,最为实力雄厚、远近闻名的当铺有两家。其一为中兴当,另一即为石氏的万顺当。“清同治元年(1862),杨柳青首户万兴公石家开办万顺当,地址设在今杨柳青镇猪市大街[具体地址为:猪市大街其族燕庆堂西侧。同时,天津宫北大街长源号杨家,在杨柳青镇河沿东街建中兴当[具体地址为:河沿东街高士介宅院。以上资料源自周泓的:《群团与圈层——杨柳青:绅商与绅神的社会》一书……1912年袁世凯策动壬子兵变,及后来直奉、直鲁等军阀混战,两家当铺先后歇业。”
  因中兴当坐落杨柳青镇东,而万顺当位于镇西。日久天长,在当地形成了“东当铺胡同”与“西当铺胡同”的地名。这也从侧面折射出两家当铺对杨柳青影响之深远。
  1884年9月,万顺当曾遭匪徒抢劫。至破获结案,缉拿劫匪,历时两年之久。其间,远在上海的《申报》以独到的视角对此事予以关注持续报道,为我们了解当年的来龙去脉提供了难得的文献参考。
  万顺当被抢发生于1884年9月9日晚。两日后(9月11日),第4100期《申报》第3版刊发消息《盗劫当铺》简述了案发经过:天津杨柳青万顺当于初九晚被盗,抢劫除首饰外,失去现银数千两,衣架则原封不动。盗党约有四、五十人,入门时执住朝奉逼问银柜所在。一面露刃禁胁各伙,一面打开银两首饰,两柜搜括靡遗,然后胡哨而丢。铺东石姓系该处当绅,随于初十日赴县报案矣。
  鉴于清末民众缺乏法律意识,行文又力求言简意赅,所以此则消息标题中才出现了“盗劫”二字。“盗”指“盗窃”,“劫”指“抢劫”。现代刑法学中对两词均有精准定义。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
  二者区别之一在于,盗窃为“秘密窃取”,而抢劫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可见两个概念泾渭分明,切勿混为一谈。由此不难看出,《盗劫当铺》的标题有欠妥当。文中所记:“盗党……入门时执住朝奉逼问银柜所在。一面露刃禁胁各伙,一面打开银两首饰,两柜搜括靡遗,然后胡哨而丢。”“露刃”足以满足“暴力、胁迫”的标准,据此不难认定,此案应为“抢劫案”,与“盗窃”无关。因此,文中所用“初九晚被盗”“盗党”等词,也都应以“抢劫”的概念来理解。
  9月15日,第4104期《申报》第2版又发表《当铺被劫细情》一文,悉数案情,其中多处细节颇为详实。
  天津万顺典铺被劫一案已列前报。兹悉该盗共有五十四名。半月前,已潜身胯子船中,寄泊后河,暗中窥伺。人意其为外来客民,不之诘问。后河即老河,至该店尚隔一新河。盈盈浅水,一苇可杭。是晚,三五成群,陆续问渡。渡夫不疑其为绿林暴客也。口赃入手,蜂拥至水滨,同上渡船,竟抵彼岸。越日,该胯子船遂开往他处,海天潦阔无可追寻矣。初盗越墙而入,手持柳叶刀逼吓典中朝奉。朝奉年六十余,固孔武有力者与之格斗,伤盗三名,己亦受火枪伤。枪子陷入胸前,若碎砂然散漫,无从挖出。年老体虚,不知无性命之忧否?一庖丁弹入眼角,尚无妨碍。计劫去宝纹三千两,柜中首饰席卷一空。杨柳青汛马千戎闻信穷追,已无踪影。初十晨,典主赴县报案,即有委员往勘验伤,严饬马快,勒限务获云。
  按文中所述,劫匪竟有54人之多,称之为“抢劫集团”也并不为过。
  所谓“胯子船”,也写作“挎子船”,即“为单身船,是主要用于载人的客船。利用水流向下游行驶,人力撑篙(俗称跑篙)、摇橹,逆水、逆风则以人力沿河岸拉纤行驶。”⑴其尺寸为:“长三十五日尺[1日尺=0.303公尺]至八十日尺,宽八日尺至十二日尺,深二点五日尺至四点五日尺,吃水二、三日尺,载重量一万五千日斤(1日斤=0.601公斤)至八万日斤。”(2)
  劫匪“潜身胯子船中,寄泊后河,暗中窥伺”已半月有余。这说明他们是从外乡流窜至此,掌握一定犯罪手段的惯犯,并且筹划周密、蓄谋已久、手法老道。从抢劫实施过程中,万顺当朝奉(即指店员)所受枪伤来看,这批劫匪还武装有火枪。在尚处冷兵器时代的清光绪年间,更突显出此伙匪徒配备之精良,手段之残忍。
  万顺当遭此一劫,主家石氏于次日(9月10日)清晨便报官立案。地方首屈一指的绅商大户被抢,官方自然不敢怠慢,“委员往勘验伤,严饬马快,勒限务获”。
  10月18日,侦破稍有眉目。第4137期《申报》第2版便刊出短讯《天津来信》。
  杨柳青万顺当被劫一案已列前报。兹悉天津县陈大令缉捕认真,务在必获。除悬赏购拿外,预捐廉俸为马快使费。一日缉至邻境某村藩,稍有端倪。特无眼线指引,深恐误捉良民。适该盗同党中有一人因分赃不匀,自行投首愿为眼线,获盗赎罪。刻已获到两犯并将真赃缉获矣。
  此时,该案影响不仅限于杨柳青,已传至天津县。天津县下令“缉捕认真,务在必获”。另在悬赏捉贼之外,还拿出廉俸贴补马快[马快:指旧时衙门里侦缉逮捕罪犯的差役]。所谓廉俸,即指官吏在额定的官俸外,规定按职务等级每年另给银两,以提高官吏的俸禄待遇,使其养成廉洁的操守,故也称“养廉银”。天津县官员们自掏腰包,用廉俸激励下属积极办案,足见对该案的重视程度。
  随着侦察工作的深入,蛛丝马迹也逐渐显露。劫匪中有一人因分赃不均而自首,并愿做眼线以赎罪。凭借这一线索,已逮捕两名匪徒并将其所得赃物缉拿归案。
  此后半年有余,再无下文。直至1885年6月6日,第4361期《申报》第2版登载《津沽近事》的消息。
  去岁,杨柳青万顺当被抢一案至今未获首犯。十五日,由静海县马快任某带同伙役在京城获到人犯一名,间系此案首犯。任系著名捕役,是日回津,计车五辆、人犯一名、捕伙十名,所谓狮子口兔,亦用全力也。
  静海马快任某在北京办案时,抓获人犯一名。此人正是万顺当抢劫案的首犯,随即被押解回津。至一年后,该案累计缉拿罪犯6人。
  1886年7月18日第4761期《申报》第2版在《津郡要闻》中进行报道:
  杨柳青石姓所开某典,前年被盗抢劫。由天津县缉获盗犯六名,讯供确凿,收禁在案。今年秋审已签,差将该犯起解到省过司。四人已入情实,两人或可末减云。
  所谓“情实”,即清代死刑判决的一种,指认定罪行属实,将付诸执行。可见,罪犯对其犯罪事实均供认不悔。其中4人已判处死刑,另外2人有待发落,或也难免一死。至此,1884年的杨柳青石家万顺当被抢一事终告结案。
  时至今日,虽然万顺当的遗址早已了无踪迹。但当铺主人石氏尊美堂的宅邸——石家大院,作为古镇杨柳青历史文化的代表,早已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的这些详实的记录,为我们进一步挖掘、整理杨柳青石氏家族的兴衰史,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史料依据。

附注

参考文献: 1.河北省保定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保定市志第2册》,方志出版社,1999年,第561页。 2.(日)中国驻屯军司令部编,侯振彤译:《二十世纪初的天津概况》,天津市地方史志编修委员会总编辑室,1986年,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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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文史第十四册

《西青文史第十四册》

本书分地方文化、名胜古迹、风物掌故、寻根成果、风物掌故、历史研究、人物春秋等栏目,收录了杨柳青年画起源管窥、杨柳青年画起源·年代·鼎盛时期的研究、杨柳青年画里的款题、杨柳青年画的构图造型和色彩、杨柳青年画与年俗漫谈、解放后年画的传承与创新、杨柳青年画作为年画之首原因何在、民俗谐趣寓意长、年画的教化功能、年画制作工艺绝活多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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