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及农民工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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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7959
颗粒名称: 企业管理及农民工保障
分类号: TU71
页数: 1
页码: 134
摘要: 本文介绍了天津市开发区管委会2012年工作目标要求推进在建工程农民工进退场实名制制度,通过信息化管理方式监管施工单位劳务用工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使用劳务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纳入企业管理范畴,设置农民工管理员。
关键词: 天津市 企业管理 农民工保障

内容

根据管委会2012年工作目标要求,不断推进在建工程农民工进退场实名制制度,治理施工现场劳务工人管理混乱局面,并通过信息化管理方式,在建项目从网上上传实名制信息,由建管中心统一监管施工单位劳务用工管理。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使用劳务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纳入企业管理范畴,设置农民工管理员,不得“以包代管”。要求总包企业加强对分包的管理,对管理能力差或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企业及时清退。
  实施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在开发区建设银行开设工资支付专项账户,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和工程款工资比例将工资专项资金打入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有固定来源,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避免工资款被挪用。
  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组织体系,形成合力。严把企业资质审核关,对在开发区投标施工企业进行项目入区资质审核,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企业不允许其投标。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做到“投诉有门,快速解决,专人调解,化解纠纷”,对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群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企业给予通报并处罚。发挥联动效力,妥善解决纠纷。开发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处理小组(建管中心、信访办、法律援助中心、公安派出所、人社局)、各开发公司以及开发区各投资公司协调处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突发事件。
  建立联合办公解决建设领域工资纠纷机制。针对春节等农民工工资纠纷集中发生时间,开发区清欠小组适时通过各部门发挥职能优势,保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高效、妥善处理。
  2012年,接待农民工投诉133起,解决133起,涉及857人,工资额1236.4万元。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年鉴201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年鉴2013》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介绍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的情况,其中包括区域简介、大事记、文献、开发区管委会党组、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团体、司法与司法行政、区域规划与建设、南港工业区、西区、产业园区、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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