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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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08年》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3503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93-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的情况。其中包括简述、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控告申诉和民事行政检察、检察信访、预防犯罪和法制教育、政策执行、检察理论与检察实务研究、检察干警素质教育和制度建设等。
关键词: 天津市 政法 检察

内容

〔简述〕 2007年,天津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检察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刑事检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全年追加漏罪案件4件7人,改变案件定性5件14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施首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强化办案制约机制,狠抓办案质量,全年初查案件,立案侦查案件数同比提高5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检察院领导班子被开发区保税区工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吉喆被评为优秀处级领导干部;法警大队连续三年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司法警察大队;翟克宁被评为优秀司法警察,受到市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公诉科李楠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侦查监督科只璐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被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冯嘉庭)
  〔侦查监督〕 2007年,侦查监督科共受理审查公安开发区分局、公安保税区分局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9件203人,批准逮捕103件193人;不批准逮捕6件9人;受理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移送审查案件2件2人,决定逮捕2件2人。办理复议复核案件1件3人;办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5件12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数上升5.4%,人数下降2.2%。批准逮捕准确率100%。
  (冯嘉庭)
  〔审判监督〕 2007年,审判监督科共受理公安开发区分局、公安保税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1件225人;受理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7件225人,出庭支持公诉74件179人。起诉案件受理案件数和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6.61%和4.58%。
  (冯嘉庭)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 2007年,检察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件15人,初查6件6人,立案侦查4件4人,其中,贪污案件2件2人,挪用公款2件2人,10万元以上大案件3件3人,要案1件1人。立案数同比上升50%。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玩忽职守罪)1件3人。
  (冯嘉庭)
  〔控告申诉和民事行政检察〕 2007年,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线索36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件,依照案件管辖规定初查10件,按照法律程序经领导批准后,分流有管辖权的单位。其中,转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16件,转公安机关1件;转其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14件,存查1件。受理4件申诉案件,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1件,不服检察机关不予立案的1件,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2件。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申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科审查,依法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实施监督;对实名举报不服检察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由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审查;2件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科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07年,控告申诉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21%。
  (冯嘉庭)
  〔检察信访〕 年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70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各类犯罪案件线索,实行领导督办,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催办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危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信访、申诉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申诉人王某举报李某对其敲诈勒索,经公安开发区分局审查后,给王某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王某不服该决定,向公安开发区分局提出复议申请。2007年1月9日,公安开发区分局维持原不予立案的决定。王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仍不服,向开发区检察院提出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科将王某申诉转到侦查监督科审查。侦查监督科多次召集法学理论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讨论研究,承办此申诉案件的检察官迅速开展实体调查,向公安机关调取原案件材料,核实原有证据材料。在履行立案监督职责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护申诉人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为基点,以不徇私情公正执法的真诚和为申诉人提供法律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的真情,体现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申诉人刘某因劳动争议案,到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未因刘某申诉案在诉讼程序的管辖存在问题不受理,听取其意见,劝导申诉人以合法法律程序及理性方式表达诉求,对申诉人合法诉求给予支持,物质上给予帮助,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申诉人刘某问题圆满解决,专程来检察院送锦旗致谢。年内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为零。
  (冯嘉庭)
  〔预防犯罪和法制教育〕 办理刑事案件和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把预防犯罪和法制教育作为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内针对可口可乐、摩托罗拉、一汽丰田等三资企业发生内盗和职务侵占案件,检察院领导带领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法律讲座进行法制宣传150人次,针对企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加强犯罪预防。
  检察院和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领导深入海关、检验检疫局、滨海快速交通有限公司、泰达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泰达电力、渤海保险等行政执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制宣传教育200余人次,针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协助有关单位整改。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和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新途径,邀请区内12家民营企业进行座谈,讨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涉及民营企业的有关案件及法律问题。
  年内在《每日新报》、《北方经济时报》、泰达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刊播法制宣传教育稿件50余篇。
  (冯嘉庭)
  〔政策执行〕 坚持以人为本,公正执法,正确适用法律,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导思想。4月,侦查监督科受理一起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盗窃案件,案件中3名犯罪嫌疑人均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分别来自河北、山东两省。办案人员审查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后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盗窃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其监护人表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犯罪嫌疑人监管工作。办案人考量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监护人监管能力等主客观条件,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符合刑法“无逮捕必要”规定。侦查监督科以“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副检察长同侦查监督科干警赴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河北、山东两省,实地考核3名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守法情况,向3名犯罪嫌疑人及家长赠送相关法律书籍。犯罪嫌疑人表示要学好法律,遵守检察机关对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各项规定,其监护人被检察院干警以人为本、真心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的公正执法精神所感动,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挽救工作。在该案件起诉阶段,3名犯罪嫌疑人由监护人陪同,到检察院向主办该案的检察官汇报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谈其学法体会。
  (冯嘉庭)
  〔检察理论与检察实务研究〕 年内,检察院通过定目标、定重点、定质量、定职责和定奖惩五项措施,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推动检察理论和检察实务研究有序开展。年内,完成上级检察机关下达重点调研课题3个,报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协会主办刊物《天津检察》调研论文20余篇,9篇被《天津检察》、开发区《区情通报》刊载。检察院办公室编发《公安机关经侦案件不起诉率偏高应引起重视》简报,被市人民检察院采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引起检察长贾春旺、副检察长邱学强高度重视,批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调研。
  (冯嘉庭)
  〔检察干警素质教育和制度建设〕 检察院领导班子加强政治思想、检察业务、科学管理、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专题教育,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以提高干警检察业务素质为主旨,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具有检察文化特色的业务竞赛活动。要求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对检察业务某一方面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对检察业务岗位新手,开展以案析理,解剖疑难案例,分析法理,提高其法学理论水平和办案技能,对新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和集中培训,使其尽快胜任检察工作。完善清廉从俭教育和监督制约机制。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反贪污贿赂局建立查办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年内,实现干警零违纪工作目标。
  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办案软件应用、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水平得以提升,办案效率、工作效率提高。
  年内,对建院以来固定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修订和完善财务、档案、统计与保密工作制度。
  加强法警队伍执法理念教育和法警业务培训,完善法警队伍管理制度,使法警队伍管理执行任务规范化、制度化。年内,法警配合刑事检察、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侦查,多次赴外地执行追捕、押解、搜查,圆满完成任务。
  (冯嘉庭)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08年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08年》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叙了2007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貌。内容包括大事记、文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团体、政法、城区规划与建设、综合经济管理等18个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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