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审判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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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77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审判改革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546-5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开发区审判改革,分别记述了开发区法院审判改革、海事法院审判改革等情况。
关键词: 天津 开发区 审判改革

内容

一、开发区法院审判改革
  为适应涉外经济区域的特点,开发区法院从成立之始,确立以改革为龙头,推进审判工作全面上水平的工作思路。1996年,在深入进行理论研究,分析、认识法院现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有悖于公正效率的主要问题和充分借鉴国外有关司法制度的基础上,设计并推行一整套改革措施。 、
  在审判运行机制上,开发区法院强调其核心环节必须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审查分离、审保分离以及执行工作中执行权与财产处置权相分离。其中,审查(审判与调查)分离、审保(审判与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分离和执行工作中执行权与财产处置权相分离的做法在全国法院系统均为首创。该机制体现出来的核心功能是突出法官主持的审判活动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保证了国家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促进了司法队伍的廉政建设。
  在人事管理机制改革上,开发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书记官单序列管理。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率先提出法官精英化、全员职业化的人事管理理念,建立培养专家型法官和复合型法官的审判及人事管理制度,率先实行为法官配备法官助理的制度。1999年初,法官(包括法官助理)、执行官、书记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干部五大人事管理序列(其中,书记官序列中已经引入聘任制书记官,司法警察的聘任制问题也处于酝酿成熟阶段)完全形成。各序列人员在定岗、定员、定岗位职责、定任岗条件的基础上以选择认岗、竞争上岗方式确定。至2000年,因不适应法院工作而调离或被辞退的干部达7人,占在编干部的17%,使人力资源逐步趋向合理配置,司法队伍逐步优化。
  在审判监督机制改革上,开发区法院明确要求审判监督庭通过对该院审结、执结的全部案件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证据是否充分确实、适用法律和裁量结果是否正确等7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向院长提供所发现的可能存在差错的案件情况报告,由院长审查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院长的“发现”职能不再悬空,既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又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对审判工作实施更全面、更有效的监督,改革方案还赋予审判监督部分审判管理职能,并将有关渠道反映的可能存在问题的正在审理或执行的案件也纳入审判监督庭的监督范围。在建立上述机制的改革实践中,作为辅助和配套,法院还先后制定涉及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300余项,这些制度融合改革成果和先进的司法理念,也是保障三大机制有序运转的重要基础。
  1996~2000年,开发区法院审结各类案件3406、件,服判率高,上诉率低,没发生过一起因徇私导致的错案。当事人普遍反映“在开发区法院打官司省钱、省力、放心”。开发区法院先后被评选为开发区“文明单位”和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人民法院”、“优秀人民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0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的一等功单位。全院有75%的干部分别荣立三等功、获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得到市级多项表彰。
  二、海事法院审判改革
  天津海事法院为使自身的规章制度与工作方法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院党组提出天津海事法院“第二次创业”的口号,力争用五年时间实现一流海事法院的奋斗目标。并为此进行一系列改革。
  全面落实公开审判,严格庭审程序,庭审方式由纠问式向质证辩论式转变,实体与程序并重,积极推进公开举证、质证、认证、裁判的审判方式;探索准确认定证据效力的方法,对复杂疑难案件实行庭前证据交换、证据展示制度。严格执行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避免案件事实认定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保证裁判公正;规范独任审判,制定独任审判若干规定;改革裁判文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制定《关于加快裁判文书改革,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实施意见》,建立法律文书评查制度;强化当事人诉权意识,制订《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的规定(试行)》,促进转变审判作风,保障平等诉讼,中立裁判;改善部门结构,优化审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审监三个分立,实行统一立案,统一分案;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审委会工作规则;建立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将立案、审判、执行中各个环节均纳入流程管理;调整充实执行队伍,规范执行权运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通过机构改革,精减人员,使编制趋于合理;实行目标管理,完善部门职责,建立目标管理促进案件流程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将每位干警目标的考核形成政绩档案,使人事管理量化科学化;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进一步挖掘干警潜能。推行审判长选任制,严格按程序选任审判长,赋予审判长管理合议庭审判工作、审核并签发法律文书等项职责,强化合议庭职责和庭审功能;建立完善公开公平竞岗制度,实行中层领导竞争上岗制度;建立案件自查、互查、评查制度和发回改判案件审议制度,抽查庭审笔录、裁判文书、归档卷宗,集中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来信来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登记、有答复。使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良性运行轨道。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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