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户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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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7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户政管理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2
页码: 530-531
摘要: 在开发区的户政管理方面,重点包括常住户口管理和暂住人口管理。在常住户口管理方面,开发区于1993年开始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并在1994年10月执行天津市公安局颁布的《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规定,投资天津并对经济技术发展有贡献的人员及其家属可以取得蓝印户口,享有与常住户口同等待遇。至2000年底,开发区批准了185户334人的蓝印户口,并实施了"双高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到开发区落户。
关键词: 治安管理 天津 开发区

内容

一、常住户口管理
  开发区建区初期无常住户口。1993年初,始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有常住集体户口10户148人(男95人、女53人)。是年9月,新分配的16名大学生及新招聘的580名员工在开发区落户。2000年,全区有常住人口10756人。
  1994年10月,开始执行市公安局颁布的《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凡在天津投资,对天津经济技术发展有贡献的人员及其家属居住满4年以上的,可取得蓝印户口。蓝印户口享有与常住户口同等待遇。至2000年7月底,批准蓝印户口185户334人。
  2000年4月,执行“双高政策”,规定凡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调入的外省市科技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凡携带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成果者;凡在开发区注册工作满一年,且有固定居所的大本以上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符合条件、移迁手续完善的允许到开发区落户。
  二、暂住人口管理
  根据开发区外来人口多于常住人口的特点,公安开发区分局成立以来,始终把暂住人口管理作为户政管理的重点。
  1989年4月,开始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至5月底,开发区有民工队23个,民工1579人,其中河北省747人、河南省475人、江苏省80人、中建八局111人、其它地区166人。经审查,对暂住3个月以上的1425名民工核发暂住证。至2000年9月,全区共有暂住人口21108人,其中暂住半年以上的12187人、半年以下的8921人。
  对外来人口,公安开发区分局一方面严格核发暂住证,一方面对民工进行法制教育,同时举办各企业暂住人口协管员培训班,制定《开发区暂住人口管理办法》,规定暂住人口必须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三证俱全方可居住。1994年5月,对140家三资企业4000余名员工核对暂住证。7月,又深入51家企业、27个工地,为699人办理暂住登记,为928人办理新暂住证和延期暂住证。1998年3月,洞庭路派出所成立暂住人口办公室,摸索出公寓式管理的新路子。在大型公益性住宅天海公寓设保卫科,实行封闭式、计算机信息管理,设有24小时电子监控系统。
  2000年,针对外来暂住人口的不同工作特点,实行按三资企业、建筑工地、服务场所三个层面的分层次管理,日常管理逐步规范化。截至2000年,全区办理暂住证4972人。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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