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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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76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安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5
页码: 525-5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情况。
关键词: 政法建设 天津 开发区 公安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天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1984年12月,开发区创建,按照市公安局要求,公安工作暂由公安塘沽分局代管。1988年12月,市局正式批准筹建天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简称公安开发区分局),并从公安塘沽分局抽调10名干警进驻开发区,组成公安开发区分局筹建组。办公地点在管委会三楼C区。
  1989年6月,公安开发区分局正式成立。下设办公室、治安科、内保科。负责开发区的社会治安、刑事侦查、户籍管理、外国人管理和警卫工作等。1991年后增设防火科。接受市公安局与开发区管委会双重领导。办公地点迁至第二大街兆发新村7号。
  1992年5月,增设政保科。是年11月正式组建洞庭路派出所。1993年成立外事办公室,受理部分外事管理工作。后又增设政治处、刑侦支队。
  1996年10月,防火科升格为消防处,挂公安开发区分局消防处和开发消防支队两块牌子,隶属市公安消防局(消防总队)。
  公安开发区分局建立之初,编制30人。1994年增编15人。1997年编制增至60人。1999年增至80人。至2000年底,内部机构设有政治处、办公室、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刑侦支队和洞庭路派出所。
  二、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开发区大队
  1992年11月1日,开发区始建交通管理机构,是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第四中队。1995年更名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开发区大队(简称交通开发区大队),编制10人。是年11月,增至27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亦由支队下放到大队。至2000年底,设综合警务组、事故处理警务组、现勤警务组。
  三、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开发支队
  开发区成立之初,未设专门消防管理机构。消防监督和火灾扑救工作分别由塘沽公安分局消防科和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1986年8月,开发区建设初具规模,消防监督工作日益繁重,塘沽公安分局消防科派驻干部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1991年5月,开发区第一个消防站成立,是为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34中队,有消防官兵54人。10月23日,公安开发区分局增设消防科,有干部5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消防监督工作始由该科负责。1996年10月26日,防火科升格为公安开发区分局消防处。
  1998年1月1日,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构改革,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开发支队(简称消防开发支队)成立,与原公安开发区分局消防处开发支队合并。消防34中队划归开发支队管辖。支队设综合办公室和防火监督处,编制57人,其中干部14人,战士43人。
  第二节 治安管理
  一、公共治安秩序管理
  (一)打击刑事犯罪
  公安开发区分局对刑事犯罪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盗窃、抢劫、绑架、经济诈骗等犯罪活动。
  1989~1990年,破获盗窃案件29起。其中以河北省任丘市农民郝某为首的盗窃团伙,两次窜入开发区,盗窃北洋集装箱有限公司施工工地电焊机把线2000余米,价值3万余元,1990年3月被查获。1991年,发生刑事案件18起;1992年,上升至43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6起。公安开发区分局增加警力,破获案件23起,其中重大案件6起。
  1993年,破获丸善食品分公司转帐支票被窃案,山东省某客商购买轿车款7万美元、9800元人民币被劫案。破获中富容器有限公司5起办公室、财务室、仓库、餐厅内录像机、彩色电视机等财产被盗案。破获北洋集装箱有限公司“重庆80”摩托车被盗案和天津保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总值6万余元的现金、钻戒、项链被劫案等一批重大抢劫、盗窃案。
  1994年,外来人口大量涌进,各类犯罪案件呈上升势头。是年,界内发生刑事案件67起,其中重大案件38起;盗窃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9.1%。公安开发区分局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年内破获刑事案件47起,破案率为70.1%。1995年,刑事案件发案53起,比上年下降20%。
  1996年4至9月,在“严打”斗争中,先后破获三春公司总经理王某被杀案,都某、高某盗窃50万元支票案,开发区管委会机关被盗案,统一工业公司1075块蓄电池被盗案等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是年,破获刑事案件40起,破案率达到83.6%;其中重大案件破获36起,破案率达到83.7%。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0名,缴获赃款赃物总值40余万元。
  1997年,刑事案件复呈上升趋势,共发生刑事案件74起,破案39起,破案率为52.7%;打掉犯罪团伙9个,处理涉案人员36人。1998年,刑事犯罪案件中盗窃、偷抢案件仍占很大比重,窃车等重大案件较为严重,涉枪案件亦有发生。
  1999年,立案161起,较上年上升6.6%。结合“打恶治乱”、追捕逃犯等专项斗争,打掉犯罪团伙9个,涉案人员31人。破获抢劫、入室盗窃等重大案件23起。结合调查外来人口,破获刑事案件35起,其中重大案件27起。2000年,结合专项行动和破案会战,连续破获刑事案件107起。
  (二)专项斗争
  1989年7月,开展“打流(流氓流窜)扫黄(非法、淫秽出版物)”专项斗争,查收、销毁黄色录像带2盘,非法录音带7459盘。10月至年底开展扫除“六害”统一行动。
  1997年3月,开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贩盗版音像制品、制黄贩黄、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收缴非法书刊1200余册,录像带30余盘,取缔从业人员无“三证”(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务工证)摊点1处,非法出租录像带摊点1处。11月6日晚,破获一赌博团伙,当场收缴赌资1.04万元,治安拘留聚赌者7人。
  1999年,开展扫除“黄、赌、毒”斗争,查处“六害”案件27起,取缔“大富豪”赌博游戏机地下窝点和播放淫秽录像厅点各1处,缴获淫秽光盘152盘。
  2000年,重点打击卖淫嫖娼犯罪活动,收教卖淫嫖娼者23人,逮捕、劳教容留卖淫嫖娼者5人。
  公安开发区分局在专项斗争中加强宣传教育。1992年,在扫除“六害”斗争中,推荐企业购买“扫黄”录像带,对员工进行教育。1993年,在民工中开展“三禁”(禁毒、禁娼、禁传看淫秽物品)教育活动年;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制作“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的特别节目在泰达电视台播放。
  二、特种行业管理
  (一)娱乐业
  公安开发区分局结合“两打双整(打击流氓、盗窃犯罪,整顿特种行业和文化市场)”、“扫除六害”、“整顿三厅(歌厅、舞厅、歌舞厅)”等专项斗争,以打击卖淫嫖娼为重点,强化对全区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1993年7月,在清理整顿中,查处某宾馆卡拉OK厅卖淫者4人,当即吊销该厅的治安许可证。
  1995年5月,查封私自营业的“三厅”19家,整改治安隐患8处,处罚2家有色情活动的场所和4名色情陪侍人员。后又利用3个月时间检查“三厅”127场次。8月,制定下发《关于开发区“三厅”管理的六项规定》,对从业人员、场所设施、办理治安许可证、报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1996年3月,对全区40家“三厅”实施规范化管理。46家单位重新确认法人代表,3家不整改的歌舞厅被限期整改并罚款,10家不合要求的“三厅”被查封,20余家的146个高靠背坐台进行了整改,包厢和遮盖物被拆除,81个雅间玻璃门增加透明度,53间灯光较暗的KTV增强照明度。
  1999年2月1日,查封以游戏机设赌的大光明游戏厅,收缴“大富翁”赌博机20台。2000年7月,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娱乐场所和电子游戏厅治安管理电视会议精神,对全区174家娱乐场所进行清理核查,取缔无照经营37家,压缩设备不合格场所63家。
  在对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过程中,贯彻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的方针,组织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特别是法人代表进行培训教育。1994年1月,在“禁赌扫黄”专项斗争中,组织了10名歌舞厅经理参加全市整顿娱乐场所治安秩序动员大会;7月,在开展夏季治安治理工作中,为娱乐场所的经理讲解“三厅”管理知识和治安防范知识。1996年3月,在娱乐场所年审工作中,组织220名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强化遵纪守法教育。1997年4月在整顿“三厅”工作中,公安开发区分局会同市公安局治安处,对全区娱乐场所全体从业人员举办为期5天的岗位培训班,697人经考试全部合格。
  (三)宾馆、餐饮业
  公安开发区分局采取业务培训、颁发合格证书、建立登记备案手续以及健全治安防范制度、重点监控外来人口聚居地等措施,对旅馆、饭店进行治安管理。
  1989~1990年,重点帮助旅馆业完善治安防范措施。1991年,针对盗窃案件突出的情况,重点培训服务员40人,加强阵地内控能力。1992~1993年,着重抓规范化管理,结合反盗窃、打流窜等专项斗争开展整治。1994~1995年,在“严打”统一行动中,对11家宾馆、旅店进行检查,并对外来人口聚居地进行整治。1997年,清查20家宾馆、饭店及外来人口集中的公寓。1998~1999年,重点检查旅馆的客单登记制度,开展以治理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
  2000年,加强对外来人口集中的公寓进行治安防范。天河公寓外来人口居住集中,人员构成复杂,公安开发区分局采取企业在公寓设专职管理人员、企业与公寓签定治安保证书、公寓建立安全制度并设立民警办公室等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四)印刷、刻字、复印业
  通过检查、验收、发证的方式对印刷、刻字、复印业进行管理。在管理过程中,突出服务的思想,帮助企业培训、制定相关的制度及措施,防范这一行业的违法行为。
  1988~1989年,两企业被停业整改:开发区印刷公司未领取印刷业许可证私自开业;毕升印刷制品有限公司以办理进口设备(实际均系国产设备)为名,骗取开业许可证。
  1990年,对6家印刷、复印企业进行检查,帮助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1991~2000年,印刷、复印业的年检合格率均达100%。
  刻制印章许可证发放工作,原由公安塘沽分局承办。1989年,公安开发区分局接管后,加强管理,当年办证400件,1997年增至8450件,1998年后开始下降,2000年降至4022件。
  (五)洗浴、美容业
  1996年8月,重新审验治安许可证,无证一律予以停业。12月,取缔无证经营的美容美发厅13家。1997年,采取“吊、停、罚”的管理办法,打击无证上岗、不具备硬件要求、提供色情服务的洗浴、美容场所。至1999年,硬件合格场所达52家,因存在问题停业整顿的场所44家。
  2000年7月,与区防疫部门联合对金桥商苑进行封闭式治理,取缔无证经营场所7家,拆除按摩床50余张,收容遣送三证不齐人员17人,责令关闭硬件不合格场所30家。8月,又对全区83家洗浴、美容场所全面整治,制定场所硬件标准,规范日常管理。
  (六)危险物品储存业
  1990年,重点进行危险物品的摸查及剧毒物品购买许可证换证工作。1992年,对开发区总公司实行危险物品集中管理。1995年,在全区建立剧毒物品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年底,开展冬季“严打”斗争,收缴枪支弹药。1998年,召开40余家娱乐场所经理会议,向全区职工、居民群众印发公开信,广泛宣传国家对危险品管理的有关政策,集中20天时间开展收缴枪支弹药活动,收缴各类非法枪械9支(其中制式枪7支)、子弹17发。1999年,强化爆炸物品的管理。截至2000年,共收缴枪械29支、管制刀具20把、子弹17发。
  三、体育场所管理
  1989年8月,公安开发区分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区俱乐部游泳馆整改。1990年6月,帮助开发区俱乐部游泳馆增设瞭望塔、救护台和广播站,建立救护队,加强巡视,间息清场,以防超员,高峰场次派员值勤。7、8月份接待中外泳客8万人次,及时采取措施,制止2起治安事件的发生。
  四、治安巡逻
  1989年,安排警员每晚9~12时上街巡查。
  1990年2月,成立治安巡逻队(亦称治安联防队),在工业区及居民区实行昼夜24小时巡逻。在成立后的1个月内,抓获各类违法人员60人,截获赃物价值4000元,破获刑事和治安案件5起。1992年,抓获各类违法人员120余人,破获刑事案件30余起,缴获赃款1.2万余元,收缴被盗钢材20吨。
  1993年,在公共场所附近设立37个治安岗亭,破获各类案件3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人员40余人,缴获赃物、赃款总计1.5万元。其后,治安岗亭继续发挥作用。
  1999年8月,招聘24名下岗职工组建治安巡逻队,执行夜间巡逻、堵卡、盘查等任务。
  2000年,查出无暂住证69人、“三无”人员13人,并对商贸大厦进行突击检查。至年末,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4人,破获刑事案件1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13起。
  五、边境签证
  开发区内出入境人员较多,边境签证任务繁重。公安开发区分局自1989年3月承担此项任务,一方面严格审查证件,一方面简化手续,缩短办证时间。遇有特殊情况,随来随办,立等可取。1989年办证327人次,1992年增至1349人次,2000年达到1538人次。1989~2000年,合计签发边境通行证14458人次。
  六、治安案件与处罚
  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流氓滋扰、聚众斗殴、偷拿抢要等治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公安开发区分局逐年加大对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1989年,查处治安案件20起,罚款11人、治安拘留4人。该年度治安案件涉及侵犯公私财物、侵犯人身权力、传播淫秽录像等。1996年,查处治安案件61起,其中偷窃案件27起,占全部案件的44.3%。1998年,查处的治安案件主要属于打架斗殴、卖淫嫖娼和偷窃财物。
  2000年,查处治安案件116起,治安拘留75人,劳教23人。
  第三节 户政管理
  一、常住户口管理
  开发区建区初期无常住户口。1993年初,始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有常住集体户口10户148人(男95人、女53人)。是年9月,新分配的16名大学生及新招聘的580名员工在开发区落户。2000年,全区有常住人口10756人。
  1994年10月,开始执行市公安局颁布的《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凡在天津投资,对天津经济技术发展有贡献的人员及其家属居住满4年以上的,可取得蓝印户口。蓝印户口享有与常住户口同等待遇。至2000年7月底,批准蓝印户口185户334人。
  2000年4月,执行“双高政策”,规定凡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调入的外省市科技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凡携带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成果者;凡在开发区注册工作满一年,且有固定居所的大本以上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符合条件、移迁手续完善的允许到开发区落户。
  二、暂住人口管理
  根据开发区外来人口多于常住人口的特点,公安开发区分局成立以来,始终把暂住人口管理作为户政管理的重点。
  1989年4月,开始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至5月底,开发区有民工队23个,民工1579人,其中河北省747人、河南省475人、江苏省80人、中建八局111人、其它地区166人。经审查,对暂住3个月以上的1425名民工核发暂住证。至2000年9月,全区共有暂住人口21108人,其中暂住半年以上的12187人、半年以下的8921人。
  对外来人口,公安开发区分局一方面严格核发暂住证,一方面对民工进行法制教育,同时举办各企业暂住人口协管员培训班,制定《开发区暂住人口管理办法》,规定暂住人口必须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三证俱全方可居住。1994年5月,对140家三资企业4000余名员工核对暂住证。7月,又深入51家企业、27个工地,为699人办理暂住登记,为928人办理新暂住证和延期暂住证。1998年3月,洞庭路派出所成立暂住人口办公室,摸索出公寓式管理的新路子。在大型公益性住宅天海公寓设保卫科,实行封闭式、计算机信息管理,设有24小时电子监控系统。
  2000年,针对外来暂住人口的不同工作特点,实行按三资企业、建筑工地、服务场所三个层面的分层次管理,日常管理逐步规范化。截至2000年,全区办理暂住证4972人。
  第四节 交通管理
  一、交通设施
  1993年,在洞庭路与新港四号路、第一大街等交口设4处岗伞,在洞庭路与新港四号路交口处设自动指挥信号灯。1993年底,在洞庭路与第一大街、第二大街、第四大街、第五大街的交口处安装4处自动指挥信号灯。1997年6月至2001年末,开发区交通设施基本完善。全区共设立交通安全标志969个,其中警告标志478个、禁令标志249个、指示标志187个、指路标志55个,交通标线53万米,交通信号灯27处。
  二、交通指挥与违章处理
  1992~1998年,交通上岗值勤采取“固游结合”的方式,固定岗位多,流动巡查车少。1998年10月,交通开发区大队被确定为全市勤务改革试点单位,巡查车逐步增多,勤务多为流动巡查。1999~2000年,全部采用流动巡查方式指挥交通,对影响交通秩序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1993~2000年,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行为50余万次,处罚47万人次,罚款1400万元,吊扣驾驶证1752个。
  附:重大交通事故选录
  1.1997年9月7日22时许,天津市东丽区津海储运公司岳某驾驶挂斗大货车,在新港四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桃园大酒店前,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驶入逆道,与一桑塔那小客车相撞,死亡1人,重伤2人,小客车报废。
  2.1998年7月29日12时20分许,天津市蓟县燕各庄村崔某驾驶大货车,在开发区南海路由北向南行至第七大街路口时,因超速抢行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客车相撞,死亡1人,重伤2人。
  3.1998年12月10日7时许,天津化工厂(汉沽区)张某驾驶夏利小型客车,在汉北路由北向南行至东海路口时,将车驶入路口南侧积水坑内,死亡4人。
  4.1999年4月6日18时30分许,津南区葛沽镇三合村李某驾驶小客车,在开发区睦宁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第六大街路口时,与在第六大街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大货车相撞,李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于4月9日死亡。
  5.2000年3月18日13时30分许,天津宝特公交公司侯某,驾驶“936”路公交大客车,在开发区翠园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第二大街路口时,与在第二大街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936”大客车侧翻,1乘客死亡,3人受伤。
  第五节 消防管理
  一、消防监督
  公安开发区分局消防科成立后,在全区开展一系列整顿活动,建立防火档案,审核防火设计,检查防火设施,实施消防监督,落实消防组织和消防制度,以消除隐患。
  1992年8月,建立消防档案,开始逐年积累各部门各单位的火灾隐患重点部位、灭火预案、消防组织、消防制度等资料。11月,105家企业建立消防档案。
  1992年,审核防火设计182项,其中正式建筑90项、41万余平方米,临时建筑92项、37万余平方米,经审查提出530条修改意见。香港万联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兴建的别墅楼,其车库给水设施不合理,经审核提出利用室外水源的建议,为该企业节约资金10余万元,且达到消防要求。
  1993年,审核建筑项目310项,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提出修改意见594条。在夏季消防监督中,抽查162家企业,审验运输化学危险品的车辆,抽查11辆全部合格。对高层建筑、歌舞厅、油气站、宾馆等重点防火单位进行专项治理,处罚98件,罚款总额3万余元。
  1994年5月,在对一批新建单位进行建筑审核中,发现金帆大厦液化气瓶露天存放。为消除隐患,建议搭盖60平方米临建棚储存。是年,开展“七查两整顿”(查储存情况、查设备情况、查火源情况、查消防管理、查消防组织、查消防教育、查整顿落实,整顿取缔无照经营、整顿无照运输)活动,查出一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对有关单位下发了整顿通知书。
  1995年夏季,制定制度,规定每日上午10时前和下午18时后为危险品的发货、运输时间,危险品不得露天存放,存放场所必须通风、散热、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
  截至2000年末,共参与建筑物防火计划审查2506项,建筑物面积657万平方米,提出审查意见2116条,节约投资340万元。
  二、消防检查
  消防工作以企业为重点,主要通过日常检查、火险多发季节检查、专项检查等,加强消防管理。
  (一)日常检查
  1992年10月,深入96家企业,发现火险隐患40余件,当场整改18件,并对一企业在存放3000余万元物资的库房明火焊接的违规操作予以制止,处罚有关责任人。
  1993年2月,开发区总公司组成16人检查小组,对该系统11个要害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16件,当场整改8件,限期整改8件。
  1995年10月,对暂住人口集中的天河公寓进行检查。对无事故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封堵安全通道、乱拉电线、随意使用高功率电器等25件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
  (二)火险多发季节检查
  1992年3月,组织160余名兼职消防人员开展春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73件。1994年1月上旬和中旬,对施工工地、合资企业、内联企业及商贸区进行分阶段检查。
  (三)专项检查
  重点对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娱乐场所、临建棚及易燃易爆品等进行专项检查。1992年1月,为保证春节安全,对液化气站、11万伏变电站等7个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20处。
  1993年4月,对临建工棚火灾隐患检查,处罚未经审批的临建工棚责任单位6个,对隐患严重的予以强行拆除。8月,对20余家涉及化学危险品的企业逐个进行检查,督促整改7件隐患。
  1996年6月,对18个建筑工地、8家宾馆、13栋高层建筑进行检查,发现火险隐患75件,及时下发整顿通知书,处罚30件,罚款2.1万元。
  三、消防训练
  为有效应对火险,除经常组织各企业进行消防基础训练外,还不断组织灭火实践演习,提高专、兼职消防人员的灭火能力。
  1992年6月,举行扑灭木材火灾演习,提高消防人员使用消防水泵和各类灭火器的能力。
  1998年3月,出动3部灭火车,在燃气公司混气厂进行燃气火灾灭火演习。为提高对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能力,是年4月在高23层的克瑞斯大厦进行灭火演练。
  四、消防宣传
  防火宣传形式多种多样。如“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消防知识竞赛、消防知识讲座、消防文艺演出、开辟宣传橱窗、参观火灾现场等。
  1992年,在“119”宣传日活动中,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1993年,组织50家企业经理及防火干部参观唐山“2.14”特大火灾现场。1995年,为6家企业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听众1000余人。
  1996年,在“119”宣传日期间,设宣传点10处,张挂宣传条幅30幅,在第一大街设立长25米的大型防火图片展览,举办了2期“三工”(电工、电气焊工、易燃易爆危险品操作工)防火培训班。
  1997年11月,开展“走万户居民、送消防安全”活动,消防官兵分5个小组,深入到205户居民家中,帮助解决火险隐患180件,为新入住的居民赠送灭火器230具。
  1998年3月上旬,组成30人的消防志愿团,深入到48户居民及部分企业单位,进行液化气灶具火灾自救逃生演示。
  附:重大火灾选录
  1.1991年11月11日晚7时许,台湾独资裕友有限公司烤板窑发生大火。消防三十四中队接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同时调派外贸五矿、针织品仓库、天津碱厂3家企业消防队,出动消防车6辆,58名消防人员参加了灭火战斗。大火烧毁木材7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7060元。起火原因系大风刮进烤板窑所致。
  2.1993年3月7日晚9时许,摩托罗拉柏克特公司工地办公用房起火,烧毁临时办公室352平方米及室内办公设备等,直接经济损失33.68万元。起火原因系临时厂房内空调、电暖器长期超负荷,导致导线绝缘层老化并引燃附近易燃物所致。
  3.1994年8月11日7时20分,台湾独资企业育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押出车间发生爆燃事故,烧毁3台押出机和配电装置以及厂房、料包部分设备,6名员工被烧伤,直接经济损失3.4万元。经查,起火原因系车间内丁烷气管道连接处偏扣,在外力作用下管道裂开,造成丁烷气外溢,遇电器的电火花而发生爆燃。
  4.1995年8月17日,台湾独资企业美式家具有限公司露天集尘装置发生火灾,烧毁工棚及部分电脑控制器,直接经济损失4.9万元。经查,起火原因系集尘筒堵塞所致。
  5.1995年11月2日9时许,豫泰实业有限公司豆粕仓库发生大火,烧毁麻袋5万条,直接经济损失48万余元。经查,起火原因系维修作业工人明火焊修皮带机引燃麻袋所致。
  6.2000年7月13日18时20分,喜来益国际企业有限公司院内三、四号仓库发生火灾,库内存放的农副产品调料和包装纸箱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经查,起火原因系施工人员用电钻打孔产生火星,引燃聚苯泡沫和胶水,蔓延后又引燃包装纸箱所致。
  第六节 涉外管理
  一、外国人及港台澳商人管理
  经市公安局批准,公安开发区分局于1993年5月成立外事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管理法》(简称《外管法》)实施对境外人员的管理。对其住宿地点、证件、驾驶证进行登记、查验、更换。
  1993年7月,先后走访9家企业,对60名外商及港台同胞的身份证件进行查验,发现有10人住址与证件不符,为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进行有关外事法律宣传。
  1994年10月,对金帆大厦、金城宾馆、万联别墅3家涉外宾馆的16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宣传《外管法》,讲解户口、办证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1995年9月,审验102名韩国人的证件,其中企业职员90名,家属12名,并对4名居留登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符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其中一名违反《外管法》的予以罚款处罚。10月,为落实《外管法》和保障外商的安全,对55家企业的外事联络员进行《外管法》学习培训,并举办《外管法》百题知识竞赛,有138名境外人员和110名中方管理人员参加。是年,全区254家三资企业,有200家建立外事管理档案。
  1996年,对有外商居住的55家企业逐一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999年2月初,深入天津摩托罗拉、大陆产业、三井高科等企业,为23名外商办理验证手续,对违反外事管理规定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在加强外事管理的同时,外事办公室还特别注意搞好对境外投资人员的服务工作。1994年1月19~20日,召集40家三资企业负责人及外事联络员座谈,征求对外事管理工作的意见。4月,又对13家企业及29名境外人员进行问卷调查,68%的外商对外事管理工作表示满意。
  二、安全防范及检查
  1991~1993年,为80余家外资、合资企业的240处要害部位,安装自动报警器。
  1993年,组建保安公司,建成一支120人的保安队伍,维护三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是年6月,对9家外资企业,25个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宿舍进行整改。
  1995年4月,先后4次对外商住地及有外商住宿的16家宾馆进行检查,举办企业外事联络员培训班,要求凡涉及外商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反映。
  1996年,为外商配发住宅钥匙,并改造大玻璃窗住宅门,以保障外商住宅安全。
  第七节 经济保卫
  一、三资企业保卫
  1989年,调查摸底,为全区企业建立保卫档案,确定企业保卫人员,加强安全防范,逐一同各企业财会室等要害部门签订《现金保管保证书》,建立健全值班、门卫制度。
  1992年“五一”前后,对68家三资企业开展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65件,限令整改。1993年,为100余家企业安装有线和无线报警器。通过不同阶段的安全整改,解除重大隐患80余件。对50余家企业的100余名保安、警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994年,以利税大户为重点,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整改不安全隐患。针对不断出现的劳资纠纷,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化解劳资纠纷50多件。1995年4月,韩国独资企业泰和运动鞋有限公司将1000余名工人辞退。分局掌握情况后,主动配合工会、劳资部门做好思想工作,稳定职工情绪,化解劳资纠纷。1996年,疏导并化解劳资纠纷20件。
  1997年,对境外人员、中方管理人员、外来打工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实施社会整体控制网络化。
  二、重点单位及要害部门保卫
  公安开发区分局把供电、供气、供水以及金融、物资仓库等单位,列入保卫重点。1989年1月,对区内4家银行、2个大型变电站、5个供热锅炉、3个液化气罐站、4个柴油储油罐进行安全检查。6月,对电力公司、热力公司、燃料系统、邯郸二建公司等部门,加强守卫、巡查。1990~1991年,加强对电力、热力、自来水公司,新兴石油、环球石油、液化气站等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电力公司和热力公司所属单位进行检查。
  1993年7月汛期,召开20家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严格值班,加强防范。
  1996年4月,针对金属原材料和金属制品不断被盗的情况,对20家储存、生产金属制品的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增加守卫力量,增添照明设备。对储存量大、价值高的贵重金属要求入库,并安装防盗门、防护栏、报警器。
  1999年7月防汛期间,组织精干力量侦破盗窃、破坏防汛物资、水利设施案件。
  三、金融保卫
  根据国务院对金融系统“三防一保”(防盗窃、防诈骗、防抢劫,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的要求,成立安全保卫组织,专门派出警察押送运钞车,维护金融秩序。同时,对各金融单位加强治安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与验收,督促建立严密的防范制度,设置有效的防范设施。
  1990年4月17日,召开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6个金融单位保卫负责人会议,传达公安部《关于近期抢劫、盗窃银行现金犯罪活动的情况通报》。要求各单位利用1个月的时间,开展查领导重视程度、查防范意识、查制度落实、查安全设施、查整改的“五查”活动。
  1991年,为加强对现金、国库券的保卫,分局决定派出警卫,配合银行押送运钞。是年7月,开发区财政局、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承担1310万元国库券的发放任务,为确保安全,分局抽调6名干警、1辆警车,先后3次协助财政局等单位顺利完成国库券的押运任务。
  1993年7月25日至30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营业所、工商银行第一大街储蓄所、交通银行开发区分行3个营业点发售股票。分局成立安全保卫组,在股票发售期间维护发售厅及门前秩序,确保股票发售任务的完成。
  1994年6月,根据国务院金融系统“三防一保”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开发区金融系统负责人及保卫干部会议,落实“三防一保”措施。会后及时组织互查和抽查。
  1996年第一季度,对8家金融单位进行专项调查,落实安全责任制。
  1997~1999年,不断加大对金融系统安全保卫力度,多次召开金融系统保卫工作会议,通报各地金融部门发生的盗抢案件,并要求各银行系统营业网点改造柜台。至2000年第一季度,有22家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安装防弹玻璃全封闭系统。
  四、工程保卫
  公安开发区分局针对各个基建工程的施工规模、工程特点,采取不同的安全保卫措施。
  1990年11月,对施工工地工棚加强防火保卫。裕泰公司是当时开发区最大的基建工程,建筑面积达9万平方米。为保证施工安全,分局会同该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施工单位保卫科和分局治安科组成办公室,落实安全责任制,组建20人的治安巡逻队,昼夜巡逻执勤,对进口机械设备严加守卫。
  1991年,为落实基建工地的治安管理,与24个建筑队签订《治安承包责任书》,为1400多名建筑工核发暂住证。
  1992年9月,为防御第二次强风暴潮,对各基建工地进行防火、防盗、防涝安全检查,并破获盗窃工地建筑材料案件5起。12月,开展以防盗、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
  1993年6月,在加强建筑工地保卫的同时,在民工中开展禁赌博、禁嫖娼、禁打架斗殴、禁酗酒、禁传看淫秽物品的“五禁”活动。
  1995年,开发区基建施工工地增加到68个,有建筑队107个,建筑工3833人。公安开发区分局加大管理力度,清理遣送一批“三无”人员,对有务工证明的核发暂住证,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施工单位和民工队一律补签。至2000年,各种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建筑工地的安全得到保障。
  五、保安服务
  1993年1月,公安开发区分局正式成立保安服务公司。2月,经过培训的首批37名保安人员持证上岗,分别到6家企业执行门卫、守护、巡逻等勤务。6月,保安队伍扩充到73名,分别为11家三资企业提供保安服务。严格门卫和出货检验制度,查获顶益国际有限公司违规人员外带的方便面120余箱,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
  1996年5月,对保安人员进行轮训并制定奖惩办法。至1998年,全区自建保安组织的企业40余家,有保安人员200名。
  1998年11月,对企业自建的保安组织进行整顿,对未经批准、无《天津市保安机构合格证》以及非法使用保安服装、标志、符号和证件、超越服务范围、雇用不合格人员从事保安服务的进行登记、清理。至12月底,取缔不符合条件的自建保安组织6个,清理辞退不合格人员30名。
  2000年,开发区保安人员发展到619名,成立保安队伍的企业84家。年内,保安人员配合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8起、治安案件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参加扑救火灾5起,发现并消除隐患16件,提合理化建议37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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