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税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67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税务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5
页码: 405-4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开发区税务发展情况,分别记述了税务机构、税制改革与税务登记、税务征稽等情况。
关键词: 天津市 开发区 税务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86年1月15日,天津开发区财政税务局成立,受开发区管委会和天津市财税局的双重领导,负责开发区财政和税收征管工作。在编由建局之初2人至年末增至10人。是时设财政科、税政科和办公室。1989年3月2日,改设财政科、财务科、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和办公室,编制增至25人。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要求,实行财税分设,成立天津市税务局开发区分局,设办公室、计会科、税政一科、税政二科,由市税务局直接领导,编制16人。
  1990年6月,根据市税务局对税收征管体制的整体要求,开发区税务分局结合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在系统内率先采用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体制,撤销税政一科和税政二科,改设办公室、计会科、检查科、税政科、征收科和管理科。
  1994年8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税务总局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是年8月4日,天津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简称“开发区国税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简称“开发区地税局”)随之成立。
  2000年1月,开发区国税局机构设置为征收科、管理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税政科、计会科、办公室和信息室,在编59人;开发区地税局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税管科、计会科、稽查科、管理所、征收所、稽查所,在编53人。
  第二节 税制改革与税务登记
  1994年1月1日起,国务院实施税制改革,旨在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将地方财政包干制改为分税制,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
  天津开发区国税局和地税局按照国家颁布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管理权限,负责在开发区登记的各类企业及个人的税收征管工作。以加强税收征管,实施税务稽查,保障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出口退税等税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天津开发区国税局和地税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凡属法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和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节 税务征稽
  天津开发区国税局负责征管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等;地税局负责征管的税种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
  两局自成立以来,税收数额逐年以较快的速度增长。1996年4月1日起,地税局推行泰达多媒体报税系统简化征税手续,即采用世界最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多媒体通信、语言图像的压缩处理及识别技术和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技术,使企业不必再到报税厅纳税;在该单位通过电话、传真机或微机即可报纳税。地税局则通过报税系统快速、准确、方便地获取各企业申报及纳税情况,大幅提高税务征收效率。开发区地税局报税系统成为天津市最先进的纳税系统。天津开发区国税局、地税局自设置稽查机构以来,检查工作日臻完善。至2000年末,国税局共查补各类税款1.9亿元;地税局共查补各类税款2.2亿元。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开发区国税局、地税局稽查重点转向打击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活动。国税局配合总局、市局相继查处天津开发区南德集团、天津开发区新鼎庚保健品有限公司、天津天合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同时严格按照总局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查处所辖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行为,向企业宣传有关税收政策。1997年以前,稽查部门实施每年一次财税大检查,开展重点案件的检查工作,组织力量查处偷税大案要案。1998年起,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开始实行选案与检查、审理、执行的分离,建立内部制约机制,使稽查起到推动作用。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天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