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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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215
颗粒名称: 一、刑事检察制度改革
分类号: D926.3
页数: 1
页码: 6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至2010年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刑事检察制度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刑事检察 制度改革 天津市

内容

2001年始,开发区检察院正式受理保税区刑事案件,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刑检部门先后配合公安分局、区法院进行3次集中公捕活动和1次集中公判活动。注重推进公诉改革。与区法院会签《普通程序简化审理适用办法》,对5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对其中1起案件进行证据开示,提高办案效率。推行逮捕案件阅卷笔录与审查报告制作方式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案件质量。
  2002年,加大检察改革力度,促进严打斗争深入展开。实行《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制度,保证批准逮捕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移送审查起诉后,无一件被退回补充侦查,有罪判决率100%。着眼公平、正义和效率,加强公诉证据的证明力度,实现公诉案件中请办案警官出庭作证,为全市首例。巩固上年进行的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以及多媒体示证成果,扩大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范围。
  2006—2007年,开发区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刑事案件,建立教育、挽救、惩办、预防多种机制。把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扩大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范围,就未成年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定罪量刑标准,同公安开发区分局法制科、开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共同学习最高检察院相关文件,达成共识,由开发区检察院制定《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初步意见》,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同适用轻刑、缓刑的刑事政策标准,公安、检察、法院有统一参照执行的依据。注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教育挽救与依法惩办相结合的措施,有效降低了未成年人犯罪率。2006年未成年人犯罪率与2005年同期相比下降65.8%。
  2009年,检察院重点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和庭审中质证及法庭辩论阶段的控辩质量。根据不同案件特点及不同案件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证实犯罪事实的证据体系,重新架构证据中的各种要素,提高法庭对案件事实的认知程度,帮助法庭全面了解案情,提高出庭判决率,节省司法资源。年内,有45件案件当庭宣判,占出庭案件总数的48.4%。
  2001—2009年,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意见书》10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5份。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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