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商部咨督憲袁商人楊鈞宸所辦海拉坎山礦地請飭繪圖送呈以便給照文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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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北洋公牘類纂》
唯一号: 020034020230009491
专题名称: 農工商部咨督憲袁商人楊鈞宸所辦海拉坎山礦地請飭繪圖送呈以便給照文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13/001
起始页: 1445.pdf
专题类型: 公文

专题描述

農工商部咨督憲袁商人楊鈞宸所辦海拉坎山礦地請飭繪圖送呈以便給照文 爲咨行事案查職商楊鈞宸等稟辦海拉坎山礦地與文生張文炳等稟辦馬連圪達礦地因界址糾葛 一案前經本部咨行貴督遴員會同廳縣確查訊結等因去後旋准覆開已派宣化府督飭廳縣帶 同原被人證丈勘明確斷令將海拉坎山六處官地歸楊鈞宸等承辦馬連圪達礦地歸張文炳等探採 兩造均遵斷具結完案等因當經本部咨覆應如該員等所詳辦理斷令各辦各礦以免爭執並以楊鈞 宸等所辦海拉坎山六處礦地各不相連咨行轉飭廳縣繪具六礦詳圖分註畝里四至由部另填礦照 飭該職商等將前領執照呈繳換領等因在案茲據楊鈞宸等來部稟稱接到局友信函云張家口廳達 永稟稱奉部札開謂職等所領之礦照疑是探礦執照飭赴部換開礦執照合將原領執照呈乞驗看擲 還等語與部咨情節不符當係該職商等傳聞之誤除將所呈礦照存部外應請飭催該廳縣速將海拉 坎山六處礦地繪具詳圖註明畝里四至詳咨到部以便另填礦照六張由楊鈞宸等呈領可也須至咨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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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牍类纂(正续编)》均为清代光绪末年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推行新政过程中的档案资料集。光绪三十二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开始推行新政。在李鸿章多年经营之下,当时的北洋地区筹办了大批轮船、电报、煤等企业。甘厚慈便将山东、河北、辽宁、吉林各省及天津等地咨议局、督宪、议事会、臬司督统等往来直隶总督及清廷各部的公文、章程、调查等,编入《北洋公牍类纂》,后又编《北洋公牍类纂续编》。两部书内容均反映出推行新政过程中各地区各个方面的具体活动及经济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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