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諭發通倉米四千石至薊州減價賣與窮民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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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薊州志[康熙]》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0671
事件名称: 上諭發通倉米四千石至薊州減價賣與窮民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03/001
起始页: 029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事件描述

上諭發通倉米四千石至薊州減價賣與窮民戸部委郎中 常保撫院委遵化州至郡監糶其運米車價俱郡守 張公朝琮捐僱并不累及民間二月初六日賣起四月 初一日賣完白稄米每斗制錢一百二十文紅稄米每 斗制錢六十文窮民歡呼踴躍一時米價漸平 又因勦滅噶爾丹

知识出处

薊州志[康熙]

《薊州志[康熙]》

八卷。清张朝琮修,邬棠等纂。张朝琮,浙江萧山人,曾两任蓟州知州。邬棠,浙江嘉兴人,曾任渔阳驿丞。康熙四十一年(1702)张朝琮二次出任蓟州知州后,感前人所修旧志过于简略,多有疏漏,因聘邬棠重新纂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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