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9923 |
颗粒名称: | 四月二十七日論德國不里約夾板船案 |
其他题名: | 光緖五年 |
分类号: | D829 |
页数: | 2 |
页码: | 十八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德国不里约夹板船案。巴西使馆商谈了该案的情况,并附上相关文件。巴西使馆在津表示,被抢劫的船舶损失包括被抢劫的货物和洋银共计5,800多圆。巴使还抱怨荣成县在事发后没有采取措施,导致案件延迟了数月。巴使希望能够追回损失。穆领事认为该使馆关于案件的陈述不完整,且赃物和犯罪嫌疑人尚未全部查明,因此难以坚决拒绝其追赔要求。此外,烟台副领事未能妥善处理该案,巴使希望能与其面谈,并将案卷带到津进行商议。穆领事表示,将在穆领事回津后与巴使商讨该案,以便尽快解决。 |
关键词: | 公函 巴西使馆 德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