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論祕魯立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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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607
颗粒名称: 密論祕魯立約關係
分类号: D829
页数: 2
页码: 十九-二十
摘要: 本文是关于祕鲁立约的讨论。葛使坚持必须立约才能商办送回华工和保护华人,但我们认为需要先进行商议,不宜匆忙立约。葛使表示如果中国不准备立约,他将无法再派遣使臣前来,并担忧数十万华人将面临更多危害。最后,他希望能得到我们的决策和指示。
关键词: 祕鲁 立约 华工

内容

再密陳者祕魯議約前經尊處照覆各國及敝處與該使辨駮數次原思
  設法堅拒藉可宕緩其事本日見葛使聲稱必立和約方能商辦送回華
  工保護華人僅派員往査尚不足以饜其欲因吿以日本立約三使往返
  而後定卽西洋各國初立和約亦須先行商准後乃定議往往有遲至三
  五年者該國本係無約拐騙淩虐華工之事案據極多各國共見共聞今
  貿然而來豈能猝與立約葛使知我意在宕緩乃云該國專派議約祇有
  辦理和約之權無先立章程之權奉使年餘實難久待中國不准則該使
  回國後斷不能再派使臣且云日本至近遣使非難該國絕遠實未便再
  三出使其意欲得貴衙門準信卽定行止將來覆函中想仍係此等議論
  彼似不願留津亦非必欲赴京鴻章無難始終峻拒惟該使若卽回國立
  形決裂在彼十餘萬華人不免更受毒害有如上海新聞紙所云而澳門
  招工必更狼狽爲奸攪擾日甚後患殊多此事於中外交涉頗有關係所
  兩言而決者准議約則當於約內將招工各節嚴定辦法不准議約則鴻
  章卽壹意堅執聽其自爲擬請鈞裁卓奪由貴衙門請 旨遵行抑或俟
  該使出境後鴻章再將始末緣由據實奏陳伏祈核示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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