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民國文牘》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9481 |
颗粒名称: | 孫總統普吿各省都督各軍政分府文 |
分类号: | K250.6 |
页数: | 1 |
页码: | 十六 |
摘要: | 本段文字是对各省都督和各军政分府的指示,指出近来因为某些人曾仕清廷而被怀疑犯罪的情况。如果这些人真的是汉奸,破坏了国家的前途,那么他们应该受到惩罚。但如果他们只是曾受过清朝的命令,就像魏奕曾仕隋朝、刘基曾仕元朝一样,并不应该受到指责。如今改革政治为共和国,国家仍然是国家,人民仍然是人民,不应该狭隘地对待他们。革命的百业刚刚开始,需要各地齐心协力建设国家,不能动辄逮捕和打击,使全国陷入恐慌。今后各地如果遇到类似嫌疑的情况,应该经过实证的调查,确保审判的准确性,避免将嫌疑二字滥用,以维护人民共和国的革新进程。 |
关键词: | 孙中山 政府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