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副總統政書》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8483 |
颗粒名称: | 致吉林民政長省議會 |
其他题名: | 中華民國二年十二月七日 |
分类号: | D693.6 |
页数: | 2 |
页码: | 六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对方询问贵省接办水泥厂是否预备先还三菱公司到期款项二十万两,因日本要求将存款凭单存放领署始允开议,贵省委员坚持不允,巳呈由敝府转知日本领事。日本领事昨接日本领事函称此项条件既被拒绝,伊即与贵省断绝关系不再接洽,仍请由官实行监督变价归还原件,并请将程祖福缉获到案以杜变价之障害等。因此等蛮横诡谲之要求政府无难答复,惟程祖福现又有呈报到府称已筹得的款项清还三菱全欠所欠贵省款项亦由该公司自理勿庸贵省代还日债等语,而贵省委员此时又均不在鄂无人接洽,究竟厂归谁办、债归谁还,程祖福是否巳与贵省接洽妥当,事关对外信用请于两天迅赐确覆以凭答覆日领无任切盼。 |
关键词: | 水泥厂 日本领事 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