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廣東龍都督李民政長通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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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8412
颗粒名称: 附廣東龍都督李民政長通電
其他题名: 中華民國二年十一月四日到
分类号: D693.6
页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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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讨论了大总统对宪法草案的看法,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确保政权稳定、共和体制不被动摇。文章批评了宪法草案中存在的错误和不合适之处,包括不符合国情和民意、对总理解缚太重、对议员的不尊重等。文章提出了一些建议,如由大总统参与宪法制定、公布宪法草案等,以便修正错误并确保宪法的正确性。最后,文章呼吁所有相关方面共同努力,为国家制定完美的宪法。
关键词: 民国时期 宪制 宪法制定

内容

大總統有電奉悉民國肇建本係創局承千年帝制之餘處累世積弱之
  後紀綱隳廢議論紛歧團體雖更民志未定今欲起衰救弊蕩穢滌瑕惟
  有確定政權不令掣肘浮議樞府之信用旣立人民之觀感自移庶不至
  厭倦共和動搖國本至於法院國會各有職司本三權分立之大經定萬
  世不刊之憲典此議會極重極要之責任也今觀憲法起草委員會所定
  草案誠有如大總統所云於國勢民情均皆夢夢者閣員同意原與責
  任內閣制根本不能相容美憲法雖有明文久巳等諸廢棄今任總理既
  須綜核全案其於政府舉動可謂束縛馳驟無微不至矣推原該會之意
  一若議員人人皆神聖官吏人人皆盜賊也者而抑知購票賣身攘臂以
  爭歲費者之尚未成人格也哉總之此次憲法第一須由總統參預第二
  須由總統公布庶案中謬誤可以剔除如果各議員始終堅持不顧大局
  借利國福民之法典爲營私植黨之護符惟有仰懇我大總統以救國
  爲前提行最後解决或解散議員叧行選舉或執行國民總投票以求眞
  正興論各國制定憲法大抵多歷月日遠大之計無取速成濟光等敢不
  犧牲一切以供購求完美憲法之代價國家治亂爭此頃刻尚望協力並
  求明敎

知识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黎副總統政書》

本书为1915年2月上海古今图书局印发的《黎副总统政书》,共计三十四卷,一套二十四册,为黎元洪1911年(宣统三年)至1913年即开府武昌至民国正式政府成立期间内之电稿。该书为名付其实的官本,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亊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为研究提供了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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