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上海程都督應民政長通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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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7459
颗粒名称: 附上海程都督應民政長通電
其他题名: 中華民國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到
分类号: D693
页数: 6
页码: 十五-十八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宋案发生后,各方希望得到案件梗概,经检查证据,确认武士英和应桂馨是凶犯,于3月16日和17日先后被解交。同时搜获的证据包括凶器、密电等。
关键词: 电报 政治 民国时期

内容

宋案發現以來各方而亟欲得其梗槪茲已檢查證據電致中央文曰北
  京大總統參議院衆議院國務院鑒前農林總長宋敎仁被害身故一案
  經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堂暨法租界會審公堂分別預審暗殺明確於
  本月十六十七兩日先後將兇犯武士英即吳福銘應桂馨即應夔丞解
  交前來又於十八日由公共租界會審公堂呈送在應犯家內由英法捕
  房總巡等搜獲之兇器五響手槍一枝內槍彈兩個外槍彈殻兩個密電
  本三本封固函電證據兩包皮箱一口另由公共租界捕房總巡當堂移
  交在應犯家內搜獲之函電證據五包并據上海地方檢察廳長陳英將
  法捕房在應犯家內搜獲之函電簿籍一大木箱手皮包一個送交彙檢
  當經分別接收將兇犯嚴密看管後又將前於三月二十九日在電報滬
  局亦閱洪應兩犯最近往來電底調取據譯連日由德全德閎會同地方
  檢察廳長陳英等員在駐滬交涉員署內執行檢查手續德全德閎均爲
  地方長官按照法律本有執行檢查事務之職權加以三月二十二日奉
  大總統令自應將此案證據逐細檢査以期窮究主名務得確情所有
  關於本案緊要各證據公同蓋印並拍印照片該犯來往電報多用應川
  兩密本本年一月十四日趙總理致應犯密碼送請檢收以後有電直寄
  國務院可也等語外附應密電碼一本上註國務院應密民國二年一月
  十四日字樣應犯於一月二十六日寄趙總理應電徑電有國會立爭眞
  象已得供回面詳等語二月一日應犯寄趙總理應密東電有憲法起草
  以文字鼓吹金錢聯合主張兩網一除總理外不投票一解散國會此外
  何海嗚戴天仇等已另籌對待等語二月二日應犯轉程世經轉趙總理
  應密冬四電有孫黃黎宋運動激烈民黨忽主舉宋任總理已由日本購
  孫黃宋劣史警廳供鈔宋犯騙案刑事提票用照輯印十萬册擬從橫濱
  發行等語又查洪述祖來滬有張紹曾介紹一函洪應往來函件甚多緊
  要各件撮叙如下二月一日洪述祖致應犯函有大題目總以做一篇激
  烈文章方有價値等語二月二日洪致應犯函有要緊文章已略露一句
  說必有激烈舉動弟須於題前逕密電老趙索一數目等語二月四日洪
  致應犯函有冬電到趙處即交兄手密呈總統閱後色頗喜說弟頗有本
  事旣有把握即望進行云云兄又略提欵事渠說將宋騙案情及照出之
  提票式寄來以爲徵信望弟以後用川密與兄等語二月八日洪致應犯
  函有宋輩有無覓處中央對此似頗注意也等語(輩字又似案字)二月
  十一日洪致應犯函有宋件到手即來索欵等語二月二十二日洪致應
  犯函有來函已密呈總理總統閱過以後勿通電國務院因智老已將應
  密電本交來恐程君不機密純令歸兄一手經理請欵總要在物件到後
  爲數不可過三十萬等語三月初十日應犯致洪述祖川密蒸電有八釐
  公債在上海指定銀行交足六六二折買三百五十萬請轉呈當日復等
  語三月十三日應犯致洪函有民立實記遯初在寧之說詞讀之卽知其
  近日之勢力及趨向所在矣事關大計欲爲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
  生出無窮是非恐大局必爲擾亂等語三月十三日洪述祖致應犯川密
  蒸電已交財政部長核辦債止六釐恐折扣大通不過毀宋酬勳位相度
  機宜妥籌辦理等語三月十四日應犯致洪述祖應密寒電有梁山匪魁
  頃又四處擾亂危險實甚已發緊急命令設法勦捕乞轉呈候示等語三
  月十七日洪述祖致應犯應密銑電有寒電到債票特別何日繳現領票
  另電匯我若干今日復等語三月十八日又致應犯川密電寒電應即照
  辦等語三月十九日又致應犯電有事速進行一語三月二十日半夜兩
  點鐘卽宋前總長被害之日應犯致述祖川密號電有二十四十分鐘所
  發急令已達到請先呈報等語三月二十一又致洪川密個電有號電諒
  悉匪魁已滅我輩一無傷亡堪慰厪望轉呈等語三月二十三日洪述祖
  致應犯函有號個兩電均悉不再另復鄙人於四月七號到滬等語此函
  係快信於應犯被捕後始由郵局遞到津局曾電滬局追回當時滬局已
  將此函送交涉員署轉送德全處各函洪稱應爲弟自稱爲兄又查應犯
  家內搜獲證據中有趙總理致洪述祖數函有應君領字不甚接頭仍請
  一手經理與總統說定才行等語又查應犯自造監督政府神聖裁判機
  關簡明宣吿宣吿文騰寫本共四十二通均係分寄各處報館已貼郵票
  尙未發表即國務院宥日據以通電各省之件其餘各件容卽另文呈報
  前奉電令窮究主名綜觀以上各該證據洪應兩犯往來函電詞意均有
  所屬此中主名必須澈底訊究以期水落石出似此案情重大自應先行
  撮要據實電陳除武士英一犯業經在監身故由德全等派西醫會同檢
  察廳所派西醫共四人剖驗另行電陳應桂馨一犯迭經電請組織特別
  法庭一俟奉准卽行開審外謹此電聞程德全應德閎呈有印等語特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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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副總統政書

《黎副總統政書》

本书为1915年2月上海古今图书局印发的《黎副总统政书》,共计三十四卷,一套二十四册,为黎元洪1911年(宣统三年)至1913年即开府武昌至民国正式政府成立期间内之电稿。该书为名付其实的官本,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亊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为研究提供了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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