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大總統並致京外各機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7440
颗粒名称: 上 大總統並致京外各機關
其他题名: 中華民國二年四月五日
分类号: D693
页数: 3
页码: 七-八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上大总统并致京外各机关的情况。
关键词: 电报 政治 民国时期

内容

准柏都督文日通電不勝駭異元洪前日靑電係因犯官容景芳等口供季雨
  霖曾尙武爲原動發起人併各給鉅欵爲租置房屋購辦證券之用供詞甚詳
  電難罄述犯官尙在非可矯誣法律手續虛實均應傳案質訊乃季則擅離職
  守曾則携欵濳逃軍法處無從傳訊重犯要案未便久懸無已乃有呈請免去
  官勛通吿限期投案否則緝拿之舉宜有如係虛誣當爲昭雪開復等語平情
  論事自問不爲過也不意來電不察輙以張方案爲之比儗並謂以辦土匪事
  加罪季曾諸人輕聽人言誤傷士類因意見不合構成疑案興起大獄請將佳
  電取消並通吿海內以誤聽之故等語信如所言則直姤功害能殘忍嗜殺之
  所爲元洪雖愚抑何至此不知靑電但稱匪徒並無土匪字樣加罪季曾者係
  被逮之步兵中校容景芳等口供並非誤聽人言當此案未破之時武漢一夕
  數驚居民遷徙商旅裏足直至破獲始得安寧晥鄂相去僅一日水程事之虛
  實不難查考即不調查事實亦須詳覽電文人尙未到案尙未成何事汲汲以
  外間揣測之詞遽爾通電取消談何容易國家治亂安危全賴法律爲維持之
  具法律平等無論有無官勳刑罰則同民國成立年餘正患有賞無罰循此不
  變將成一麻木不仁之政治識者方引爲人心世道之憂諒我執政諸公各有
  治亂安危之責對於此種密謀煽亂供證確鑿之案未必忍而出此果如來電
  所言取消前案則是有官勳者可以犯法密謀煽亂者可以無罪罪犯之供證
  可以無效法庭之質訊可以廢除司法軍法各機關皆可不設如此尙有存在
  之國家乎至上年張方一案正以未經軍法審判之手續致起羣疑然遠道方
  騰口說鄂人乃獲晏安浹月經旬浮言自熄並無震動全國之價値今則依法
  質訊非昔之比諸公手造民國自當以維持國家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
  產爲前提當茲急難危疑之際所望主持公道鎭定從事愼勿不顧事實輕信
  浮言誣毀個人名譽之事小貽誤國家全局之害大尙乞共矢公忠化除私見
  根據法令仍飭季雨霖曾尙武等到案與容景芳等對質以徵虛實如慮鄂省
  審訊不確即請 大總統飭下院部併各都督各派上級軍官一員來鄂會審
  以釋羣疑元洪斷不願季曾等確有是事爲鄂省軍官之玷如果仍舊抗匿不
  到則正如來電所稱構成疑案季曾等將終身無以自解柏都督肝膽照人素
  所契慕此事雖傳聞失實不能不詳實陳明然古誼忠肝要當私心感激也專
  此布臆敬候公裁

知识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黎副總統政書》

本书为1915年2月上海古今图书局印发的《黎副总统政书》,共计三十四卷,一套二十四册,为黎元洪1911年(宣统三年)至1913年即开府武昌至民国正式政府成立期间内之电稿。该书为名付其实的官本,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亊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为研究提供了实料。

阅读

相关人物

黎元洪
相关人物
季雨霖
相关人物